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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播下1%的种子,即使半成收成(50% ),业主就能做成这些事!(一) ---将我的1%“献”给能勇敢地站出来维权的邻居们

发表于2011-11-04

(我可能没有整段时间来写完这个帖子,但我会抽时间一定写完它。因为我不仅仅是将我的这个1%献给站出来维权的邻居们,我更希望大家在了解了业主究竟在小区里怎样通过真正的自治,能为自已带来什么实际的权益和能防止和避免什么实际的经济损失(我见到有一位“劝和”的业主点到了,但没引起更深的展开和大家更多的关注),以资来呼吁更多的业主参与进来,共同来成就50%。
   我不在乎你是哪一个1%,我在乎你献上一个1%。)


播下1%的种子,即使半成收成(50% ),业主就能做成这些事!

-----将我的1%“献”给能勇敢地站出来维权的邻居们

   我没有你们的勇气,也没有你们的觉悟,所以更没有你们的执着,但你们喚醒了我做正确的事的义务感。只是请你们愿谅,我自觉有些“口惠实不至”,我做的只是将我的这个区区1% 献给你们(也许还有象我一样的,但是选择在论坛上沉默的N个区区1%)。其实你们应该收获更多的1% (口惠),收获更多的站出来(实至)。

为什么呢?

因为业主真正的自治,我们能做成这些事,遗憾的是没去做这些事,甚至从未去想过可以去做些什么,怎么去做成这些。

业委会的重大受托(业主大会的授托)责任归纳起来也就是二件事:

1、选聘好物业管理企业(亦可以是对前期物业的续聘),监督和协助小区实现质价相符的优秀的物业管理工作。

2、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性(靠学习、取经掌握)管理好维修基金。(保值增值,开源节流)

   [未完待续]

发表于2011-11-04

支持楼主继续!!!道理越说越清晰。

发表于201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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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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