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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管理请你们好好看过来!业主们也请你们看过来!

发表于2013-02-20

1.业主败诉三种典型情形
  案例证明服务不周拒交物业费判决:仍须补交70%
  冯女士因拖欠41个月物业费,被北京中亿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推上法庭。在庭审中,冯女士拿出了有利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存在一定瑕疵,如将楼房的消防道用做垃圾通道、乱停车、设啤酒销售摊位等。二中法院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对物业公司要求的物业管理费予以一定比例的扣减,扣减比例根据实际违约情况确定为30%,冯女士须交41个月物业费的70%。案例未签合同拒交物业费
[本文来自:法律快车 www.lawtime.cn]

请注意此处冯女士缴纳了百分之70的物业费。

2.

【物业管理经典案例】业主告赢知名物业 创下维权经典案例几天前,北京几大主流媒体不约而同地刊登了一则消息,虽然位置不明显篇幅也不长,但仍引起很多人的注意——北京“欧陆经典万兴苑”201户业主状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超标收费一案,日前由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将超标准多收物业费260元至5000元不等分别退还给原告。请有兴趣者查看链接http://news.9ask.cn/fcjf/wuye/201011/948425.shtml

发表于2013-02-21

楼主的情况跟楼上两个案例在关键要素上完全不是一回事。从你之前的诉说,还没听出任何对你有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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