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結貼
- 发表于2011-11-03
先别考虑换物业的事情。业委会成立是首先的,如果大家都可以信赖的人组成了业委会,是不是更换物业大家可以一起来投票,业委会也不是一言堂!
- 发表于2011-12-08
只要公正、公开、合法坚决支持!但物业公司至今不公布账目,这是个问题。
- 发表于2011-12-12
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之规定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对原有物业是保是弃都带有偏见。公开招标、公开选聘才代表业主利益。
对原有物业是保是弃都带有偏见。公开招标、公开选聘才代表业主利益。
- 发表于2011-12-12
引用:junyongyangx在2011-12-8 19:00:13写道:原帖
只要公正、公开、合法坚决支持!但物业公司至今不公布账目,这是个问题。
- 发表于2011-12-12
不要剥夺全体业主的对选聘物业方案的表决权,和对物业公司的选择权。
- 发表于2012-09-11
希望有人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
- 发表于2012-09-12
12年9月开始光纤改造了
- 发表于2012-11-06
11月6日,刚打电话给10000号,答复是我们小区还没有光纤资源。明天有空再打到松江电信问一下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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