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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5.1 群租房新规定。大家伙都看看把。

发表于2014-05-04
标签:多个标签请用空格 业主 物业 管理办法 房屋租赁 



 群租太可怕!太可恨!在感叹两名刚步入人生美好阶段而牺牲消防战士同时,我们是否要反思一下如何杜绝安全隐患?在我们自己反思的同时物业是不是也要反思一下?我这里的建议估计是没人看,没人听的,但还是有必要说的,希望业主有点责任心,出租时强调不能群组,或者定期回去看看检查一下应该无大碍,这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别人的负责,更希望物业有点责任心,对待此事不能姑息,毕竟小区里这么多人交物业费,交给你们管理好小区,你要对得起你拿的工资,那是所有小区业主的血汗钱,不能因为一两个蛀虫毁了一大批人的安全~~~~~~~~~ 

 

 经修改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规定: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违规逾期不改的最高可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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