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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奇怪的“小区业主成立公告及相关章程”?

发表于2013-03-16

今天经过小区金平路大门口,发现布告栏贴出小区业主成立公告及相关章程。业主委员会早该成立了,但一直意见纷纷,现发现已经有人在运作,应该值得庆贺。业主委员会将负责管理我们业主交的物业管理费及维修基金的使用,牵涉到所有业主的切身利益,应该每一个人都认真对待。

但发现业主大会选举委员会的章程里,不是按业主投票多少来决定人选,而是不提出反对意见的人(含不知情的人)都按赞成票来计算,而且通知送到信箱,不回应就算同意。在改革开放的今天,谁想出如此绝招,背潮流而动。此举可能在不民主(不广泛宣传)的情况下,强奸民意。此方法严重违反国家业主委员会章程(该章程规定,必须经业主大多数人同意,才能代表业主行使权利)。希望我们广大的业主们关心此事,不要轻易的把自己的权利在不知情的时候,被人代替。

发表于2013-03-26

这不科学、

发表于2013-05-07

是啊

发表于2013-05-21

我投反对票

发表于2013-10-23

这几周不合法业委会和入驻的物业又发通告说要用维修基金修回搬房的铁栅,根据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规定,这应该由回搬房用户的维修基金例账,他们却分摊全体住户的维修基金,连这都不懂,还做什么业委会/物业,到时要看房管办批不批了(如批了房管办就是一伙的了)。还有下雨又把水泵淹没了,又要动用维修基金修水泵(这是物业管理不善造成的),今天又看到把几个门岗的道闸全换新的了,看来这帮人不把我们的维修基金用完不死心(其实用停车费就足够了)。现在物业又在乱划停车位(划得又很不合理),该做的道路维修、楼道/电梯卫生却不做!

发表于2014-01-23

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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