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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副市长出狠招,明年基本杜绝群租房

发表于2013-11-26

【2014年北京基本杜绝群租房】今天的专题会议上,北京市副市长陈刚表示,全市要一起对房屋违法出租“出狠招”。即日起本市开始排查出租房安全隐患,今年12月起进行治理违法租房试点;明年春节前开展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调查。2014年北京将基本杜绝群租房现象。(记者 杨诗凡)

 

上海领导呢?松江领导呢?新桥镇领导呢?

发表于2013-11-26

昨日(11月20日)上午,(北京)市工商、市住建委、市公安三部门联合集体行政约见了链家、我爱我家、麦田、中原、安信瑞德、中大恒基等本市21家大型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求企业规范经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将大户型的房子擅自改装分割出租、租房押金不退、根本没有卖出意向的房子上了中介的广告、在路口人行道擅自戳设广告牌、店堂门窗张贴的房源信息……今后,房产中介的这些行为将成为集中整治的对象。

会上,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宣布,从11月23日起到明年2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非法从事群租房业务为重点的房地产经纪行业违法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查处10种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部署排查(即日起至2013年11月22日)、集中治理(2013年11月23日至2014年2月15日)和总结巩固(2014年2月16日至2月28日)三个阶段进行。

三部门表示,对违规操作且情节严重的经纪人,要限制其从业资格,停止其执业资格注册,及时向社会公示。将查处的违法房地产经纪机构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据介绍,违规揽客已经成了房地产中介机构扰民的重要问题之一。工商、房管、城管等部门将对违规揽客的行为进行整治,其中包括在大街上占道训话、占道立牌招揽顾客、上门或电话骚扰等。

店堂门窗张贴的房源信息也属于违规行为。工商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店铺橱窗上贴满租售广告影响市容,常有消费者围观也易产生占道、拥挤等隐患。按照广告发布的相关规定,中介公司可在店堂内墙面或设立展板发布房源。

发表于2013-11-26

治理群租、居转非、违章搭建其实有很简单的办法:参照机动车的管理模式。你违章或违法,城管可以给你发处罚通知,房管局可以给你发处罚通知,环保可以给你发处罚通知,工商可以给你发处罚通知、、、、你不去处理?滞纳金,列入黑名单,不得购置新房产,冻结交易,不得继承,不得过户。。。。你还不得乖乖去处理。关键是zf想不想做,有没有人去做啊。

发表于2013-11-27

天下诸事其实都不难,唯有认真二字,雷村业主何日能见天日?

发表于2013-11-27

北京明年基本杜绝群租 流动人口登记不低于95%

2013-11-27 08:16:47新京报作者:刘洋 王万春(参与讨论)

  北京将狠治群租房这一顽症,明年基本杜绝群租房。

  昨天上午,北京市房屋违法出租问题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明确各责任单位和下一阶段工作职责。

  会上,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刚表示,全市要一起“出狠招”、“下猛药”,力争彻底根治房屋违法出租问题。

  重点整治群租房问题

  会上提出,将以整治群租房为重点,按“属地负责、部门尽责,规范管理、消除隐患”的原则,集中开展房屋违法出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首都综治办主任闫满成表示,通过专项治理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先全面摸清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出租房屋基础台账,落实租赁当事人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房屋租赁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恢复群租房原有规划格局。

  据公安机关介绍,截至上半年,全市有群租房3.8万户,11.9万间,消防治安隐患突出。整治后要取缔群租格局,恢复房屋原貌,依法查处黑中介。经过一年治理,基本杜绝群租房,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流动人口登记不低于95%

  据介绍,本次集中整治由首都综治办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和督导检查,主责部门包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委、市城管执法局等,属地区县和街乡镇参与地区统筹与协调。

  根据时间安排,明年春节前,重点在北京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本信息大调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今年12月至明年2月底,重点在全市开展房屋违法出租问题治理试点;明年3月至年底,将全面开展房屋违法出租问题治理,年底前实现违法出租问题基本解决。

  其中,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本信息调查摸底将于12月6日至12月20日展开,属地流管和公安等部门将对所有在京居住、务工、经商、上学等流动人口的底数全面摸清,确保全市流动人口的登记率不低于95%,出租房屋登记核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措施

  房东违法

  逾期未腾退上限处罚

  据介绍,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调查摸底中,对于“叫不开门、见不到人”的房主及租户,相关职能部门要打破常规工作时间,反复登门或早晚入户,健全出租房屋档案。

  在集中治理阶段,逐户同存在违法出租行为的房屋租赁人见面、劝导,对于不配合、逾期未清理腾退的要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坚决劝离聚居人员,同时采取帮拆隔断,查扣违法建设经营设备,并实施违法违规上限处罚等措施和手段。

  此外,出租房屋所在地区县政府将统筹建设基层社区(村)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工作,按不低于流动人口3‰或每50至100户配备1名管理员。

  对于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7天内未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的出租人,将被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出租房达10间以上或租住人员达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建相应管理制度,未落实安全责任的可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后果严重的处3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个人出租房屋收入应及时纳税。

  违法群租

  涉案房屋将限制买卖

  对于房屋违法出租问题治理试点,每区县至少确定两个违法出租问题突出的居民小区(村庄)列入市级重点挂账名单,包括一个“群租”的居民楼小区和出租的违建房屋。

  属地和有关执法部门将加大对进行群租的房屋和从事违法出租的“黑中介”、非法经营的“黑旅馆”的排查发现,注意登记备案,并打击查处。而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不得参与或教唆他人参与违法房屋租赁活动。

  北京将加强对违法“群租”问题的管理。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超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除外);改变房屋结构分割出租;将厨房、卫生间改为卧室居住的违法者,处罚出租人。并向社会公开该套房屋信息,限制买卖,并将违法群租信息标注在房屋登记簿附记栏。

  现状

  群租房屡治不绝有“难点”

  从2009年起,北京对群租房的整治就未止步,但4年来,尽管政策频出,但仍屡禁不止。目前,群租房还是很多小区“公开的秘密”。

  记者走访多家群租房房主、中介及租客,各方都有利益是群租房此消彼长的主因。同时,房价高企,找个房租便宜的房屋实属租客的“无奈之举”。

  朝阳区劲松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劲松地区交通便利,居住人口不断增加,租房需求增加,中介等受利益驱动,产生大量群租房。流动人口的不合理聚集,引发包括环境、治安等问题。如2007年劲松派出所110日均接警40件左右,2011年后升至80余件,最多一天超120件。

  其中,百环家园是整治重点。经两年治理,共治理该小区群租房421户,人防空间791间;首城国际小区群租房125户。上述两小区群租房流动人口从治理前的1.5万余人,减少近4000余人。

  但该负责人认为,群租房整治既是一项难点,也是一项常态工作,要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需政府从街道社区人员编制、经费、执法授权等方面给予支持。

  探访

  小武基村遍布“三合一”仓库

  位于东南四环的小武基村,除了接连成片的院落仓库,河道污浊,林间垃圾遍布。

  2012年前,这里是著名的大型汽配城,占地12万平米,商户达500余家。

  后因朝阳区回迁房占地,汽配城整体迁往五方天雅汽配城南区,但部分商户滞留下来,遗留的院子和仓库成为物流中转站的发货地。

  记者发现,这些院落和仓库除供货物中转、储藏外,还提供工人住宿。多数仓库都在库房内加盖房屋,供员工及家庭成员居住或办公,有的仓库内还有高低床。

  来自四川的工人李师傅称,仓库内堆积货物后,还有剩余空间可搭建房屋,老板为省钱将其改装后摆进床铺供员工住宿,“这里的仓库都这样,没少住人的。”

  “我们库房房租现在每月1平米五六毛钱,大概有2000平米。”一仓库老板于振江说,他在这里租赁仓库已8年,见惯了很多仓库将居住、办公、生活“三合一”。“我们的人有员工宿舍,不住仓库,怕不安全”。

  外来务工者已成小武基村的主流,“这里房租便宜,很多打工的来这里住,有的过年都不回去。”村民称,约20平米的平房每月租金600元。

  进度

  最新整治时间表

  12月5日

  动员部署阶段

  12月6日

  至12月20日

  调查摸底阶段

  12月21日

  至2014年2月15日

  集中治理阶段

  2014年2月16日

  至2月28日

  治理工作的总结验收阶段

  2014年3月至年底

  全面开展房屋违法出租问题治理工作

  整治群租房历程

  2009年

  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规定,要求房屋出租人违法改变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应恢复原状,并要求出租房屋房主、中介机构配合开展整治违法出租房屋、违法群租房清理整治工作。

  2010年

  各区县开始整治群租房。但据媒体报道,至年底效果未达预期。

  2011年2月

  住建部发布新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2011年5月

  《关于修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出租人违反出租房屋限制条件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013年7月

  市住建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界定群租房,成执法依据。


发表于2013-11-28

你肯定从未见过这样标准的十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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