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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7项希望

发表于2014-05-12
一,希望业委会排除干扰,坚决执行业主大会决议。
二,希望世江签约后,根据合同要约,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希望业委会做好包括催缴物业费在内的各项监督和协助工作。
四,希望物业集中起诉一批“老赖”,确保资金正常运作使服务不落挡子。
五,希望那“少部分业主”尽快发起诉讼,(其他渠道都已用过,不可再用了)以免过时效。
六,希望……输者必然成为"落水狗",免遭80%业主痛打,请尽快卖“窝”走“狗”。
以上六项“希望”,希望各方抓紧落实,切勿延误。
莱顿小城希望委员会
委员长签发
2014.5.12


发表于2014-05-12
一席话,道出了80%莱民的心声!
发表于2014-05-12
希望世江物业不要那些人再抱什么幻想,拿起法律武器,起诉他们,坚决追讨他们欠的物业费,还广大已经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一个公道!
发表于2014-05-12
世江物业,你们以为对那些欠物业费的业主忍让他们就会回心转意?这是妄念!只有拿起法律武器,讨回公道!
发表于2014-05-12
再打嘴毫无意义,各方抓紧做自己工作。
发表于2014-05-12
该干嘛干嘛去。放一堆屁何用。污染空气。嘻嘻
发表于2014-05-12

我有一个疑问?


如果有很多人欠物业费,物业每月正常管理可能会缺失(事实证明这种缺失已经出现很久),物业不可能贴钱做事,只有压缩管理维护资金,当欠费回笼时,这些钱就成了纯利了,所以我们应该要求物业补回应该要维护但没有兑现的事宜,包含业主每月所牺牲的服务缺失而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


有法律界的专业人士可以解析一下吗。谢谢!

发表于2014-05-12
有法界人士吗?
发表于2014-05-12
希望这次物业打官司,滞纳金一分也不要免!
发表于20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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