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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宝山六村停车位问题

发表于2013-02-19

信访主题宝山六村停车位问题
日 期2013-01-23 23:20:56.49
信访者六村居民
E-mailslamjinjin@163.com
信访内容请问,小区地面也是属于小区全体居民朋友的,为什么宝山六村能够以包年的形式,把一个固定停车位卖给一个人?我建议先到先停的形式,否则,我们这些后买车的,难道一辈子就没有车位了?

处理单位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当前状态处理完毕  (2013-02-06)
受理意见     经了解,刚开始小区入住率低车辆少,所以车位采用固定式停车。现随着小区车辆数量增多,为了更好提高车位利用率业委会与淞宝物业协商后决定,现宝山六村已采取先到先停的无固定式停车。停车付费方式分每年1200元、每月100元、每夜5元、临时停车超过1小时也收费5元。我局已要求淞宝物业在日常工作中做好相关的解释与宣传工作,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具体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查看

发表于2013-02-19

估计执行有难度,不是一下子可以的,除非组团忽悠的同志们出马通知

发表于2013-06-08

真的可以么,但是有些位置上还是写着车牌号的,不会被砸吧

发表于2013-06-13

目前为止是不可以的,大家多去反映反映或许有变动

发表于2013-07-01

希望大家一起去反映,本来不合理的制度到后来变成默许了呢,看不懂

发表于2013-07-01
现在保安还是讲写着车牌号的位置是不可以停的!根本就没用的么
发表于2013-07-02

好象保安在里面搞鬼,是所谓的保安队长,他把人家退出的车位又给别人了,这样有成固定车位了,大家联合起来把这种现象制止。

发表于2013-07-02

我们把这个回复在小区醒目的地方张贴。让大家都知道这个规定

 

发表于2013-07-02

近来几个车位又在写车牌号了,据说保安让车主这样干的,我与物业领导沟通过:让他们给我一个解释,为什么还在写车号?结果他们的解释说:不知道这个情况,让我找保安去。物业是推卸责任。我觉得大家应该联合起来要物业一个答复。

发表于2013-09-04

物业不作为,其实业主们完全可以团结起来不交物业管理费,看物业怎么处理,主要是我们业主不团结。从今年开始我拒缴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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