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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业主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垃圾房的情况说明》 - 我们将以实际行动维权

发表于2011-11-07

关于业主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垃圾房的情况说明

 

尊敬的古美市政科、派出所、平吉五村居委和物业公司:

我们居住的小区为新时代富嘉花园(古龙路1065弄,平吉五村)开发商在设计及售楼宣传时,均没有目前垃圾房的规划;但在一、二期房子竣工后,小区业主陆续入住,并开始大批量的装修,鉴于此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在2006年底在没有征求我们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在位于(29-31#的西南面,51-52#的西北面)的地方,私自搭建了用于存放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和其他零星废料垃圾的违章垃圾房,并把小区龙茗路商业广场的消防通道堵住。在我们业主获悉并多次向物业公司投诉后,物业公司金经理以书面形式作出保证:此违章建筑为临时建筑堆放点,待小区大部装修结束将予以拆除的答复。

2009年年底小区1200多户业主大部分(已完成装修的比例达到90%以上)已装修结束,该违章建筑垃圾房仍未予拆除,物业未能履行2006年底的承诺;至2009年起,小区业主多次向物业投诉无效的情况下,又陆续多次向古美物业科、市政科、房管办、平吉五村居委会请求协调处理并投诉,但均未得到一明确答复。如今该违章建筑垃圾房已存在有5个年头了,却仍未予拆除。住在附近的小区业主,几乎每天都要遭受难闻的气味、刺耳的垃圾房开门声和大量的灰尘污染,一年四季几乎不能够打开窗户,造成房子的空气不能得到流通,严重摧残了业主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家有老人的业主更是苦不堪言,噪声和灰尘污染极度地影响老年人的健康。这些极大地损害了小区业主的最基本的居住权益。

20111031号,小区业主就该情况进行了集体联盟上书,再次将该情况反映至古美路街道办事处市政管理科,至今仍未有任何答复。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业主已忍无可忍,维权行动已势在必行;在这里,我们恳求我们国家、我们党的相关部门能百忙之中抽空尽快协调,务必让物业公司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之前拆除垃圾房;否则,我们业主将于本月十九号集体行动拆除该违章建筑垃圾房,所造成的后果和社会影响一切都由物业公司承担!

(全体签名附页)

 

                                                2011.11.7

发表于2011-11-07

顶,19号准时参加维权行动!

发表于2011-11-07

上述文件将会于明天11月7号送往古美市政科、派出所、平吉五村居委和物业公司!



 

发表于2011-11-07

金经理字写的还可以。
顶维权业主。

发表于2011-11-07

字写的好有什么用啊,关键人品啊;物业再不改进,以后必须要换;招标物业。

发表于2011-11-08
顶!!!!坚决执行!!一定要推倒!!物业太垃圾!目前正在筹备业主委员会!居然已经很多人已经被指定!真是太黑了。。。
发表于2011-11-09

不远处的东兰世茗雅苑好像通过业委会招标选了业主自己的物业,不知道以后怎么样,但刚开始好像很有模有样啊,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去取取经.
经过大家长期的抗议,业委会终于开始成立了,但这只是开始,业委会到底能成为我们业主的发言人还是成为物业的爪牙关键在于我们广大的业主啊,我们不闻不问,一幅任之处置的模样,这个业委会也只能是个傀儡.所以希望大伙都能参与进来啊

发表于2011-11-09
楼上的,你讲的太对了,我们小区需要更多向你这样的人,我们一定要分头通知大家并团结起来。建议每栋楼自行选出代表,我所在的楼已经在做这个工作了。
发表于2011-11-09
同志们,见通知,不知道大家是否满意?我们内部在商量之中。

发表于2011-11-10
呵呵,不管怎样,日期和时间有了,不过错别字和语法错误倒是有好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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