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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民意调查:是否对干扰他人生活、损毁公共财物的人收取补偿金?

发表于2013-04-25

正在草拟《管理规约》。问问各位:

怎么看在小区生活中出现的这些干扰他人生活、损毁公共财物的行为?

1、群租

2、居改非

3、乱停车

4、电动车、摩托车天天上电梯——损害电梯(电梯的结构非常精密,如果发生不断碰撞,电梯的结构和一些部件会发生变形,影响电梯的运行。出于公共安全,最好不要把电动自行车搭乘电梯上楼。http://www.chinacrane.net/channelnews/201202/18/4188.html

5、攀折花木、践踏草坪

6、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7、无绳遛狗、不收拾狗粪等

8、高空抛物、随地便溺

9、其他



一、民意调查:是否对干扰他人生活、损毁公共财物的人收取补偿金?请投票。

二、如赞成向这些人收取补偿金,多少合适?建议分类列出详细。

三、你的好建议?



发表于2013-04-25

支持收取,全凭自觉是不行的!

发表于2013-04-25

,支持!不过收多少是个问题!

发表于2013-04-25

10块?

发表于2013-04-28

我的建议是查查有没相关的官方决定,这样比较有理有据,有信服力——个人观点哦,说错勿怪,嘿嘿

发表于2013-05-02

这个收多少是个问题!

发表于2013-05-02
引用:ken_0711 在2013-04-25 19:06:58写道:原帖
10块?

 你以为是闯红灯啊!这个太少了吧!少就没作用了!50块钱?

发表于2013-05-02
引用:上海小嘟嘟 在2013-05-02 11:12:56写道:原帖
引用:ken_0711 在2013-04-25 19:06:58写道:原帖
10块?

你以为是闯红灯啊!这个太少了吧!少就没作用了!50块钱?

 50?那你还不如要人命呢!

发表于2013-05-02

不过我支持楼主的意见!

发表于2013-05-02

这个没必要吧!你以为干扰到他人的行为,可能在他人眼里并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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