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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心公寓(摩卡小城)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 (草案)2013年9月21日稿

发表于2013-10-16

为了规范开心公寓(摩卡小城)专项维修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一条(总则)

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规定的,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未规定的,根据本规约约定和业主自治机构的决定执行。

 

第二条(维修资金帐务)

全体业主一致同意,维修资金的账务由业主委员会管理。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管理账务,专业机构管理账务产生的管理费用在业主大会工作经费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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