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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手房交易当心六大风险

发表于2013-10-23
业内专家提醒二[url=http://house.focus.cn/msgview/5934/254534790.html]飞鹤奶粉最新事件2013[/url]手房的买卖双方,价格[url=http://news.sina.com.cn/o/2013-03-15/134926542421.shtml]飞鹤奶粉最新事件2013[/url]因素固然重要,但中介[url=http://bbs.cnfol.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168976]飞鹤奶粉最新事件2013[/url]陷阱、户籍问题、房屋[url=http://www.pzzc.net/read-htm-tid-7148946.html]飞鹤奶粉最新事件2013[/url]起重视。此外,买卖双[url=http://www.dashipin.com/news/2013/10/16/45b94fd0-dc66-40c2-a737-d.html]飞鹤奶粉最新事件2013[/url重视。此外,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时也要加强防范,签订买卖合同时更要谨慎,不要因为一时疏忽惹来麻烦官司。 二手房买卖跟新房发售不同,存在很多不易察觉的隐患。对于大多数买家而言,房产中介设下的交易陷阱难以识破,房屋产权也很难理清头绪,而由于买卖双方自身因素造成的房产纠纷也相当常见。 对于打算购买二手房,或已经处于交易阶段的置业者来讲,二手房买卖存在哪些风险呢?该怎样规避?记者采访了多位熟悉二手房买卖的业内人士,请专家为置业者指点一二。 风险一 联合卖家赚取差价 在买家、业主和中介机构这三方之中,中介对市场行情最为熟悉。一些操作不规范的中介公司会利用业主和买房者的“信息不对称”,对买卖双方设下陷阱。业内人士李先生认为,与业主“合谋”高价卖房,从中赚取差价,是禅城一些不法中介惯用的伎俩。 这种做法,通常是在房子挂牌出让之前,中介与业主签订协议,约定一个成交价,如果卖出更高的价钱,多出部分全部归中介所有。在交易行情高涨时,中介公司可以将房屋顺利出手以赚取买卖差价;在交易行情低迷时,中介公司则会以无法成交为理由终止合同。 风险二 设置不平等条款 一些不法中介与购房人玩弄文字游戏,签订不公平合同,对自身有利的条款写得比较明确,对自身不利的条款写得比较含糊。 另外,也有一些中介公司会千方百计避免购房者与业主见面,从中赚取差价;不让购房者到欲购房屋内观察,有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不向购房者如实介绍出售房屋所处地段的规划情况等等。 风险三 产权不清导致纠纷 交了定金,签了合同,突然“凭空”多出来一个人自称业主,要求加价或中断交易,相信很多二手房买家都有过类似遭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产权不清而导致的房产纠纷。 据了解,产权不清大致有以下几种可能:1.用于交易的房屋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2.房屋权属存有争议;3.房屋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4.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5.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6.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7.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8.交易房屋存有质量问题。 风险四 马虎签约麻烦多 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进认为,上下家“马虎签约”留下的后遗症是产生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实际交易中,不少上下家往往只注重房价、交房时间及佣金等主要合同条款,忽视签约过程中的细节问题:不审核对方身份,对买卖合同中的条款也不仔细查看,签约后也不保留合同原件,签约时甚至还留有空白条款。一旦交易其中一方不诚信,这些疏忽便会使人陷入纠纷。 房产律师特别提醒,签约是一件严肃的法律行为,一旦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就要受合同约束,违反约定就得承担法律责任。上下家任何一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至少要保留一份对方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仔细查看合同条款,确认没有留下空白条款;只有自己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时,方能签字盖章。如遇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也可以在签约前请专业律师帮助把关,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交易风险。 风险五 按揭不成定金难退 出于促成交易考虑,一些中介公司会对买家“打包票”,称可以贷到足额房款,说服买家签订协议。而事实上,银行对于二手房贷一直不够“宽容”,对购买2套以上住房贷款的限制、单价7000元以上高价房贷款额度的调整、各大银行收紧个人房贷的发放,并先后多次调整贷款利率,这些都会影响到对个人按揭的审核。另外,银行需要对所抵押的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对贷款额度有着直接影响,特别是二手房评估受多方面影响,贷款总额很可能会低于本来的预期。 在签订合同之前,购房者应当充分考虑到自身的支付能力和银行信贷能力,如果中介公司承诺贷款的,应当要求其出具书面承诺或者作为付款担保人。否则,中介公司对你的口头承诺只能作为参考,只有确信贷款额在预算之内,才能签订买卖合同。 风险六 户籍未迁易生纠纷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多数人将关注焦点落到办理两证上,而对户籍迁移问题未予注意,结果给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房屋交易一旦因户口发生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复杂。由于户籍的迁入和迁出等均归公安机关管理,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因此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是不予受理的,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户口纠纷时,又会受到户籍政策的限制。比如,出售的房屋是卖方唯一的一套房屋,没有其他的房屋可供卖方迁入户口,则无论买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机关都是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的,相应地买方的户口也就无法迁入。 房产律师认为,买卖双方在交易前应就户口问题进行协商,并约定适当的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买家可要求卖方出示户口簿,并在交易之前到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状况。如果派出所仅限本人调取户籍材料,买方可要求同卖方一起到派出所调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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