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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概念澄清:现在的道路车位非法吗?

发表于2014-08-09
标签:住宅 停车位 物业 业主大会 

有人说:临时车位才是非法的,物业凭什么把公用道路划为车位?业委会、业主大会同意过吗?


请看:

浦东新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指导意见

第六条 缓解车位不足的措施建议

.......

(二)加强管理挖潜。在不影响小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优化停车位设置、合理调整小区行车路线(如单向通行),以尽可能增加停放车辆数量;加强小区停车管理,提升管理人员调度水平,以提高车位利用率


这是政府的指导意见也是早些年就颁布了,物业作为管理者,遵守执行而已!


发表于2014-08-09

什么是指导意见?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东西,和规划法比起来,这个的等级也太低了吧!这是基本法律知识

发表于2014-08-10

按照楼上你的逻辑,为什么收费不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呢?我买房子的时侯,已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了,照理说我停我有使用权的土地上,为什么要收我费呢?收费是不是改变了我买房时的初始状态?最早停车可是不收费的噢!

关键这时是没有业委会的,所以政府代行业委会的职责,物业要进行管理,需要收费,所以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政府出个指导价,物业执行。这是一种管理的流程。

改单向也一样,在停车位不够的情况下,物业又要让小区车辆有地方停,如何做?政府是代行职责,提出指导意见,物业执行而已,而且我前面也说了,物业也征询过部分业主的意见。

至于你说的单行道不等于占道停车,那我问那不占道停车为什么要改单行道?难道空着看?钻牛角尖了吧!物权法也隐含了道路停车这种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的概念。

拆绿化的事情,由其它法规约束,拿这个出来谈,有意思吗?

发表于2014-08-10

简单来说,业委会没有成立前,政府代行业委会职责,进行小区管理的指导,物业实施具有合法性!符合《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道路车位就是基于这样一种历史背景划定的。

如果非要纠结道路车位的话,也请纠结一下规划地面车位,规划中有锁吗?政府有指导意见装锁固定吗?符合当时和现在的法律法规吗?符合《物业合同》和《业主公约》吗?

请不要两种标准对待问题!

发表于2014-08-10

这就强词夺理了,规划中确实没有锁,但是这个规划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你租了房子你家门有锁吗?政府指导有叫你租的房子上装锁吗?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改变规划是不是合法,至少地面车位是规划确定的。锁只是基于这个物业上的一个附属品、于规划无关,所以道理是要明确的!简单比喻说地面车位是合法的住宅出租房,上面装锁住人是合法的。临时车位是工业用房住人是非法的,因为规划就不是住人的。退一万步说法律问题不是A是违法的,所以B也能违法,这不成立的

发表于2014-08-10
引用:goodwu1973在2014-08-10 10:44:09写道:
5楼

按照楼上你的逻辑,为什么收费不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呢?我买房子的时侯,已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了,照理说我停我有使用权的土地上,为什么要收我费呢?收费是不是改变了我买房时的初始状态?最早停车可是不收费的噢!  关键这时是没有业委会的,所以政府代行业委会的职责,物业要进行管理,需要收费,所以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政府出个指导价,物业执行。这是一种管理的流程。  改单向也一样,在停车位不够的情况下,物业又....

 这个收费不是你理解的土地所有权收费,这里包含很多内容,包括保安人员的工作,保洁费用等等。法律是不可以隐含的,这个是要明确的,你见过什么法律史可以隐含的,这个就歧义大了去了。至于改单线是为何,这个有很多理解,每个小区情况也不同,不好一概而论!我们承认现状是很多小区都是占道停车,大家也默认了。但这不意味着这种行为合法,真的要计较起来都是违法的,只是没有更好的解决前,这是个变通的办法

发表于2014-08-10
引用:ws20132013在2014-08-10 12:10:36写道:
7楼

这就强词夺理了,规划中确实没有锁,但是这个规划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你租了房子你家门有锁吗?政府指导有叫你租的房子上装锁吗?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改变规划是不是合法,至少地面车位是规划确定的。锁只是基于这个物业上的一个附属品、于规划无关,所以道理是要明确的!简单比喻说地面车位是合法的住宅出租房,上面装锁住人是合法的。临时车位是工业用房住人是非法的,因为规划就不是住人的。退一万步说法律问题不是A是违法的,所....

 你这个比喻本身就不对,你的思路还是停留在开发商和物业是产权人的上面,租房子房东是有产权的,他可以让某些人独用,所以锁是独用的附属品是合法的。但地面车位规划中就是共有车位,房东是所有业主,开发商或者物业的独占式出租本来就是违法违规行为,而这个上面的附属品地锁也随之具有了非法的属性。在性质上,地面规划车位和道路车位都是业主共有,本质上没有区别,虽然道路车位是后规划的,但是它经过了合法的手续,是政府认可的。如果你觉得非法,你完全可以向物业、居委、房办或者更高一级的政府部门反映,你看看会是什么结果!

发表于2014-08-10
引用:goodwu1973在2014-08-10 10:44:09写道:
5楼

按照楼上你的逻辑,为什么收费不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呢?我买房子的时侯,已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了,照理说我停我有使用权的土地上,为什么要收我费呢?收费是不是改变了我买房时的初始状态?最早停车可是不收费的噢!  关键这时是没有业委会的,所以政府代行业委会的职责,物业要进行管理,需要收费,所以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政府出个指导价,物业执行。这是一种管理的流程。  改单向也一样,在停车位不够的情况下,物业又....

引用:ws20132013在2014-08-10 12:12:12写道:
8楼

 这个收费不是你理解的土地所有权收费,这里包含很多内容,包括保安人员的工作,保洁费用等等。法律是不可以隐含的,这个是要明确的,你见过什么法律史可以隐含的,这个就歧义大了去了。至于改单线是为何,这个有很多理解,每个小区情况也不同,不好一概而论!我们承认现状是很多小区都是占道停车,大家也默认了。但这不意味着这种行为合法,真的要计较起来都是违法的,只是没有更好的解决前,这是个变通的办法

  我从来没有说过这个收费是土地所有权的收费,这个是物业对车辆的管理费,虽然对金牌物业来说,没见什么管理。但这个收费是经过物价部门根据指导文件批准的,所以是合法的。

  我没有说法律可以隐含,我只是告诉你,物权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了道路车位也是属于业主共有的,和规划车位的性质一样。这里隐含了一个前提,就是物权法是承认有道路车位这么一说的。否则,它提都不用提是吧!

  你现在分析问题的所有前提是把开发商或者物业看作是地面规划车位的所有者、产权人,所以独占式出租地面规划车位是合法的,然后带出地面装锁是合法的。首先请问,你这个前提是否存在?

发表于2014-08-10

 不要激动,我们就事论事,谁也没说要反映,只是告诉你这个东西不合法,而且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敢告诉你它是合法的。但是现状是它存在的就有它的道理。就像小产权房都是不合法的,但是国家也没说要全拆了,毕竟它解决了部分人的住房需求,不拆但不代表他是合法的。就事论事,你的标题是临时车位是否合法,怎么又扯到固定车位了呢?语文老师说过作文不能偏题,否则是要不及格的哟

发表于2014-08-10

临时车位,就是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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