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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论谁对谁错,帖传单就是错!

发表于2014-08-18
标签:合同 物业 停车位 业主 固定车位 

要拆除地锁的业主-------停车位是公共资源,所以要拆

要保留固定车位的业主-----之前和物业有过合同,而且交了300块钱,所以要保留

 

我想说,你们说的都有些道理

 

但是乱贴传单,肯定是错的!

 

大家说是不?

发表于2014-08-18

同意。不管是谁,不能乱贴传单。如果要贴传单,就应该贴在允许贴传单的地方,如公告栏。

(楼主,内容OK,标题有点问题。贴传单是可以的,只是不要乱贴。另外,物业和地面地桩锁车位业主是没有合同的,只有一个地桩锁费用收据)

发表于2014-08-19

那也要看情况,那居委会帖传单也是错的?

发表于2014-08-19
引用:trophawk在2014-08-18 15:48:22写道:
2楼

同意。不管是谁,不能乱贴传单。如果要贴传单,就应该贴在允许贴传单的地方,如公告栏。  (楼主,内容OK,标题有点问题。贴传单是可以的,只是不要乱贴。另外,物业和地面地桩锁车位业主是没有合同的,只有一个地桩锁费用收据)

 赞成你说的,要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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