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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了产权证的名字,GF要与我分手

发表于2006-06-17
和GF认识8个多月,她家是XM本地,比我小6岁,我们感情发展一直不太顺利,主要是年纪、性格、观念的差异,今年5.1我父母从NANJING来XM见其家人,结果在4月底再次发生矛盾,不得不临时取消提亲、订婚仪式,另我父母很失望!再次回到恋爱磨合阶段,不再谈结婚问题;
 5.8日我们看中一套2居室二手房,双方父母看了也认可,立即我将手中1房抛售很快成交,这样2房首付的资金足够,但是我的买家因办按揭造成我临时短缺2万(差1个月时间),我和GF协商向她父母先借,钱到手再还;GF答应
 因6.1新政突变, 商定5.31去办这一买一卖两笔交易;结果30日晚上,GF突然提出产权证登记谁名字,沟通未果,便提出分手,2万块她也不管了!第二天,我不顾她再次威胁分手还是去办了,不够钱紧急联络我父母才搞定!她已经正式提出分手,但是我没同意,一直挽留,加上她父母的开导,我相信她也会想通的、改变主意的,因为我在她心目中很好,几乎大部分事我都会包容让她,但这件事不仅关联我们,还有我父母心血!我没有让她
 现在我心里对她已有疙瘩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办?
发表于2006-06-18
发表于2006-06-18
向她承诺,婚姻登记后房产证加上她的名字。如果这样她还不依不饶,放弃就放弃吧。
发表于2006-06-18
发表于2006-06-18
加上她的名字也没什么关系,反正是要一起走一辈子的人
发表于2006-06-19
发表于2006-06-19
楼主看着办吧,如果是我的话就分手
发表于2006-06-21
分手吧
发表于2006-06-22
就问借点钱,就要加个名字,哪来这么好的事情,楼主看清人了,自己做决定吧,我们就不好搀和了
发表于200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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