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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蒙特利城的业主们,为保障我们的权益,提议成立业主委员会,有意的进来

发表于2010-04-06
Re:问题不解决,大家物业费请暂时不要交
小区绝大部分业主都已入住,为什么还不成立业委会?如果没有业委会的反映、监督,许多问题都将得不到解决。
 
今天我搜到了这个论坛,很好!上面这个内容我看到好多类似的,他说的很对,据我了解,如果是以个人为单位和物业交涉要解决问题是非常困难的,而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交涉那物业就一定要给我们解决问题,否则业主委员会可以决议通过辞退该物业并以招标形式重新聘请其他有能力的物业公司来帮我们管理
我建议99弄的业主大家物业费全部暂停:
1.先成立业主委员会
2.让现在的物业把拖欠我们的维修及更换工作全部做好(开发商遗留的房屋质量问题和全装修遗留问题必须全部解决!)
3.物业要收支账目公开
4.不经业主同意不得擅自安装广告(广告的收入应归业主所有,现在好像是进了物业的口袋,问题有点复杂了)
5.要让物业摆正他们的位置(业主聘请来管理小区的,不是来让业主受气的,现在主次颠倒了)
 
大家约个时间开个会,碰个头,商量一下....
发表于2010-04-12
是应该积极筹建业委会了,小区内的住户应该已经过三分之二了。建立了业委会,就可以全面地研究、商议小区内部的各种问题,依靠业主们找到解决的办法。建议将筹建建议贴在大楼门口或通过业主信箱传达信息,并通过合适的途径要求进入筹建程序。
发表于2010-04-19
同意~~支持
发表于2010-04-27

终于来人相应了,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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