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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马上就要交房了,据说还要交维修基金,为什么,他们大产证不是明年才出来吗?

发表于2010-07-28
请问楼上的业主,你们家的房子有没有说实际面积比预售面积多出5%,还要补交房款?几十万啊,我们就遇到了这种情况,并且开发商说不是一家这样
发表于2010-07-28
请问楼上的业主,你们的实际面积有没有比预售面积多了?开发商让我们补交房款,几十万。好急!请知情的人答复,谢谢!
发表于2010-07-28

物业费,维修基金,据说接钥匙的时候都要交,大家怎么办的?

发表于2010-08-02
维修基金肯定不交给他,因为开发商的维修基金和业主是分开交的,他的大产证出来才是业主可以交维修基金的时侯,
发表于2010-08-02

我们是否应该都到MSN 上讨论这次交房的问题,不是有人建立了group305641@msnzone.cn 这个地址吗,我觉得现在的这个论坛太乱,好多广告

 

 

发表于2010-08-02
物业费大家应该按时交,只有物业好了,我们的家才会更好,不能让他恶性循环,即便你不住也应该按时交物业费
发表于2010-08-02
我的房子也通知说要多出超过5%以上的面积,他们解释是测绘的疏忽漏测了门廊或者交门斗或者叫挑廊,反正我们不清楚,还说愿意承担5%一半的面积责任,可不管怎样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大家应该联合起来找他们,首先要看设计施工图,那门口的2根柱子是不是后面为了跟我们算面积加上去的,另外这种面积应该是属于分摊面积的种类,超出了那么多不应该再跟我们收房款的。
发表于2010-09-01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10-8-2 12:54:09写道:原帖
我的房子也通知说要多出超过5%以上的面积,他们解释是测绘的疏忽漏测了门廊或者交门斗或者叫挑廊,反正我们不清楚,还说愿意承担5%一半的面积责任,可不管怎样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大家应该联合起来找他们,首先要看设计施工图,那门口的2根柱子是不是后面为了跟我们算面积加上去的,另外这种面积应该是属于分摊面积的种类,超出了那么多不应该再跟我们收房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也就是说,对于面积误差首先是按照你们合同中的约定来处理,如果你们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多退少补,据实结算之类的内容,那么开发商有权向你收取此部分补面积的费用.
但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明,则适用上述的正负3%条款,3%以内的你补交相关费用,超过3%部分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但产权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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