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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安置回迁中关于新生儿的政策问题,问问过来人。

发表于2011-08-24

我09年拆迁的,目前还在过渡阶段。

拆迁的时候,我得到80平米,父母是农民,我是农夹居,大龄青年。

现在添宝宝了,按照《祝桥镇拆迁条例》,凭独生子女证可以增计1人,也就是宝宝有40*2的面积。

而根据我刚网上看到的《祝桥镇安置回搬实施细则》:农业户口每人增计40平米,居民户口每人增计30平米,按照顾价计算。

一个是补偿80,一个是补偿30,这差距好大。

两种不同的标准,我想问问实际上拆迁回搬的过程中,新增人口的补偿标准到底是什么样的,早生晚生补偿结果相差那么大啊。

 

请投票:

1.议价30㎡

2.议价40㎡

3.议价60㎡

4.议价80㎡

发表于2011-08-30
这地方人烟稀少
发表于2011-10-26
帮你顶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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