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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坏了规矩!!!

发表于2012-09-09
  小版好久没有上来发帖了!今天看见一些事情,觉得有些话要说。西区有人在小区靠近2座大堂门口的位置燃放鞭炮。物业居然无人过问,打听下来,说是某位主任同意的。不知道这位主任为何人,有何权力同意他人在小区业主休闲,进出的道口,儿童游玩的公共区域燃放鞭炮。难道就是因为他人开着劳斯莱斯,宾利,宝马吗!难道就是因为他们说:“我们是交了物业费的,清扫费的。”就可以让他人来影响小区的公共环境,那我们业主要你们物业管理有何用。
  小区环境的鸟语花香是靠大家共同建立起来的,建立起来的过程是多么的不容易。逢年过节,大红喜事,广大的业主都是很自觉地在公共指定区域燃放鞭炮,大家这样做,不仅仅是维护着小区的环境,还有更重要的是公共安全,还有在花园里散步的老人和嬉戏的孩子们。你们物业看见燃放鞭炮时,很多小孩子躲在很远的地方,有些小孩子躲在大人身边,不敢靠近。燃放鞭炮的位置离儿童乐园多近,你们知道吗!旁边还有两位一直在小区散步,并且腿脚不便的老人。
  小版在这里吐槽不是要针对哪家人家!怪就怪在物业不作为,收取停车位费用和需要广大业主按时缴费时你们物业据理力争。广大业主将公共区域交给你们管理时,你们却缩掉了。长此以往,坏了规矩,影响的是广大业主的利益和物业自己的形象。
发表于2012-09-09

自己顶!不怕沉!

发表于2012-09-09

关注

发表于2012-09-25

节假日就要来临!再顶!!!再遇见此类事情,看物业怎样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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