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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4种特殊情况可申请再生育

发表于2015-02-11
标签:再生育申请 身份证 离婚 户籍 协议离婚 

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非独生子女、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


2、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且现家庭只有该子女的。


3、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第一次生育的多胞胎,经市或者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均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4、一方是烈士子女、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特殊情况再生育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此外下列情况还需提供:

1、夫妻中的独生子女一方应当提供证明本人是独生子女的相关材料;

2、属于再婚对象的,应当提供离婚证以及协议离婚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

3、子女为病残儿的,应当提供相关部门的鉴定材料;

4、烈士子女的,应当提供父亲或者母亲是烈士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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