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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网友点评:(开发商点评) 遗误交房,拒付违约金。

发表于2008-01-25
遗误交房,拒付违约金。
发表于2008-02-14
大家集资和开发商打官司
发表于2008-02-20
发表于2008-06-15
 没错!
而且昨天我到了售楼中心问他们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售楼小姐A:"合同上写着因为市政原因,是不赔偿的."
我:"那你们当初交房的时候没有任何解释,还说过以后会有赔偿的事情,到时会通知业主"
(自从款项付清楚之后再也没有接到过那里的电话,交房,办产证全都是我们业主自己打过去问的.......)
售楼小姐A:"合约上谁甲方谁跟你签字的,你们就去法院打官司呀?"
我:"那你们开发商负责人是谁?我们要问清楚这个问题."
售楼小姐A:"我们既然坐在这里就说明我们可以负责."
我:"关键是你们这个态度是解决问题的吗?什么都不知道,你们房子卖好之后的态度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售楼先生B:"我们不是开发商,我们是销售商."
我:"那开发商是谁?我们要跟他们谈."
售楼先生B:"我们不知道....."
我:"开玩笑,你们是销售商,不知道开发商是谁?"
我简直哭笑不得,尤其是那位小姐,态度恶劣的来....

各位业主请评评理,我们该怎么办?
大家谁对法律比较清楚,我们就这样咽下这口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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