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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注意!上海所有区县今年均施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登记入学”

发表于2015-02-15
标签:中心 社区 小学 信息 户籍 

日前上海市教委在《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指出,2015年本市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各区县可借鉴静安“一门牌号一居住户,5年内只收一学生”(双胞胎、双独二孩、单独二孩例外)试点做法,有说法是,此细则是为了防止炒作“学区房”。家里有孩子的家长可得好好看看。

注意:此细则个人觉得在房产上家或上租户的入学查询上有点问题。比如说对于出租房子的人,同一个房子五年内只能有一个孩子上学,你租出去了,承租人孩子上了好学校,你的孩子就不能上了。这样该如何处理?!


具体细则如下:

一、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具体办法如下:

一是将进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家长必须在4月11日本市开展入学信息登记之前,到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幼儿园或各区县指定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在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让孩子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可更改。二是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家长必须在4月30日之前,到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并在孩子就读学校填写《回户籍地(居住地)就读申请表》,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二、区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如下:

各区县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时各区县教育部门可结合实际,借鉴静安区“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接收一学生”(双胞胎、单独二孩例外)的试点做法,根据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年限、购房时间以及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等排序来安排学生。

发表于2015-02-15

这几年学区房被炒得的确有点过分了,很多家长为了孩子能够买上学区房,宁愿花大价钱去买个豆腐干大小的房子,也真心是醉了

发表于2015-02-15

买二手房要注意这个名额是否已经被用掉。

发表于2015-02-15

那不是本地人的该怎么办?

发表于2015-02-15

想知道人户分离的孩子入学的时候是排在租房子有居住证的后面还是前面啊?

发表于2015-02-15

我觉得这对外地人来说太难了,不过为了房炒作什么的还是有所作用的,资源毕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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