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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落户攻略

发表于2014-05-06


2013年6月19日,《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出台。办法规定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新上海人”,持证人可根据国家和上海市规定,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照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待遇。达到标准积分120分的居住证持有者,所享待遇与上海户籍居民基本相同。该办法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2014年3月27日,市教委公布了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生进沪就业申请居住证、申办户籍的两个办法。若申办户籍,单位、个人均需满足相应条件,并按“进沪就业评分办法”打分,今年落户标准分为72分;但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为主渠道,直接落户的毕业生主要用于引进上海实施国家战略、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紧缺急需人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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