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谊河畔关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的表决结果公告

发表于2013-08-24

以前统计过程在业主大会上公开嘛? 没有人去监督是主要原因

发表于2013-08-24

还算人类吗?死你马来姑,再弄一个财大的学位、同济的学位,更有才了,

发表于2013-08-24
引用:crflysea在2013-08-24 10:57:50写道:
22楼

我有个疑问,以前统计投票的为什么结果是不同意换物业占多数,现在统计的居然是“绝”大部分要换物业,为什么差距这么大????????????????????????????????????????????????????????????????????

 至于要不要物业,为什么两次投票为什么会差那么远,这就是业委会的决定,他们哪次不是主导选票,不管大家怎么选,他们都有办法把票数计算成他们想要的结果。

发表于2013-08-25

相信,乌云散,阳光照,明天更灿烂!!!!!!!

发表于2013-08-25
引用:大海201318在2013-08-25 13:06:36写道:
26楼

相信,乌云散,阳光照,明天更灿烂!!!!!!!

 此话说得好

发表于2013-08-25
引用:djnghxm在2013-08-23 17:55:47写道:
11楼

败类加无赖

 

发表于2013-08-26

买了个表...................

发表于2013-08-27

如果业委会对签名有疑问,应该请他们拿着签名单挨家挨户自己去核对。国家和上海市在关于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有关文件中,都没有关于20%以上业主签名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成员时,必须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的规定。

发表于2013-08-27
引用:在水平面遥望海面在2013-08-27 14:55:43写道:
30楼

如果业委会对签名有疑问,应该请他们拿着签名单挨家挨户自己去核对。国家和上海市在关于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有关文件中,都没有关于20%以上业主签名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成员时,必须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的规定。

 这个业委会本身就是非法的,因为他们间没有一个人是超过半数同意票的。

发表于2013-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