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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耐人寻味的表决

发表于2013-08-29

   回顾业委会在此次投票表决中的表现,很耐人寻味,他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采用了很多手法:
   在表决票中宣布(原文):“本表决票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表决:专人送达与投入业主信报箱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票发放日期:2013年8月13日;表决票回收截止日期:2013年8月19日:表决票统计汇总时间:2013年8月20日。设投票箱地点:金谊河畔小区永泰路595弄30号底楼(居民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己送达的表决票,业主在规定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者不提出同意、不同意、弃权意见的视为同意。”
   但是实际上,业主最早是在16日上午才收到的表决票,投票时间无形中被压缩在三天内,而且8.17、8.18是周六、周日,居委会不是正常工作日,给投票带来困难。难怪投票率不足三成。业主来不及投票,没有投票,都被业委会“视为同意”。
   其次,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是按照“专人送达与投入业主信报箱相结合的方式”把所有的表决票全部送到业主手中。相反,在现场开票时,大家看到至少有一个楼道的的表决票是叠在一起由一个人塞入投票箱的,都是赞成票。非常可疑。业主没有收到表决票,也被业委会“视为同意”。
   再次,他们把由他们自己制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作为圣旨,动辄搬出,为自己的可疑表决机器加势。既为“议事规则”,当然不能任意改变。但是业委会却可以胡乱引用,任意解释,今天这样说,明天那样讲。8.8的表决票中这样说:“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己送达的表决票,业主在规定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者不提出同意、不同意、弃权意见的视为同意。”而8.21的表决结果公告则那样讲:“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已送达的表决票,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者不提出同意、不同意、弃权意见的,视为同意已投票的多数与会业主的表决意见。”并且特别用下划线以示变化。这表明他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个业委会还有什么事情不敢做的?!
   我们金谊河畔的业主,衷心希望自己的小区越来越好,但是现在看不到希望。为什么?为什么?是因为金谊河畔的肥肉太大了,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有很多心怀鬼胎的人都在那里觊觎这块肥肉,各种手段轮番上阵,真是“不达目的势不休。”

发表于2013-08-29

这次表决结果统计是在居委会里举行的? 懂了。这次投票完完全全就是在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的。

 

发表于2013-08-29

对!我看到17号一叠选票是一个人写的。当时就有人提出。但他们就是我行我素。


发表于2013-08-29

这帮贼只要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目的,什么卑鄙手段都用上了。

顶楼上,支持!

发表于2013-08-29
引用:ruhuadeaiqing在2013-08-29 14:50:40写道:
3楼

对!我看到17号一叠选票是一个人写的。当时就有人提出。但他们就是我行我素。

 出卖业主利益,败类

发表于2013-08-29
引用:ruhuadeaiqing在2013-08-29 14:50:40写道:
3楼

对!我看到17号一叠选票是一个人写的。当时就有人提出。但他们就是我行我素。

 一般居民都看出来了,在场负有监督责任的居委会成员,业务会成员,以及其他监票人员竟都看不出来?当场有人指出来了,仍不予阻止,作弊行径之恶劣令人发指。

 

人在做,天在看。这是金谊河畔“两会”勾结证据之一。

 

 

 

 

发表于2013-08-30
引用:cxmhgn在2013-08-29 15:41:29写道:
4楼

这帮贼只要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目的,什么卑鄙手段都用上了。  顶楼上,支持!

 送家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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