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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主大会(而不是业主代表大会)切不可成为业委会的工具

发表于2015-06-04

   近来欣闻业委会要兴冲冲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了,为了在我们小区办几件"大事",业主很是存疑:

1、大门门禁重新翻造(原大门还在质保期内),所需资金约100万,也就是每户人家摊上500元,占我们每户所交维修基金的1/10;

 

2、且不谈技防监控原来大家被小偷小摸危害,或者不安全的事故发生后都去机房查过,我们进来是好的,申城物业走了也都好的。业委会上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只知道与物业紧密合作,随随便便立了一个技防监控改造项目!遮这样的现象还发生在小区的消防器材、电梯的维修上,业委会不问青红皂白,一味偏向物业公司,随便立项,随便维修,失去监管职责? 你们居心何在?

 

3、绿化补种,你还不是一个随随便便? 你们是业主吧? 那么多人践踏草坪,那么多人拿公共绿地不当回事,你们视而不见,巴不得他们整天趟天吃住在草地上,拿铲子把绿化全干掉 你们心里才快乐! 你们有一份普通业主心痛感吗?? 哦,物业说要补种了,你们很在意,三番五次想着把这个项目立起来,你们良心何在??

 

  小的项目你们不够本了,塑胶跑道4.5万,上一个门禁10万,还不包括每栋电梯修修9000元,哈喇,你们现在想麻烦所谓“业主代表”大会了(鄙人查看了最新2011版物业管理条例,还真没出现你们的业主代表大会),再问你们是随随便便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呢?

1、很像啊,但是物业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法定程序必须有20%以上业主提议才能召开,你们算吗?

2、是定期召开的业主大会吗??你们有啥程序没?? 定期的业主大会也就算被代表了的业主大会吧,你们召开过几趟?? 物业的聘请、物业管理合同细则的认定应该通过业主大会通过才能够具有法律效力,你们通过了? 你们读不读条例啊??

 

 

  最后已经确认2名委员辞职,杨委员有问题,陈富国不是小区业主(小区不见人影),谢龙升你们都不带他玩了,基本上3女(其中还有跟物业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一男(这个人的立场也有疑问,网上已经揭发说什么2级资质物业好等等不代表小区利益的倾向),从你们实际的情况出发,有点质疑否有权利召开业主“代表”大会?

 

 再最后还有一个质疑,你们业委会还能遵守你们的决定和立场吗? 下一页附上2013年12月29日由业委会成员执笔,几十位业主见证,你们签署的《暂缓物业移交》的决定,请大家回味,这些通知和决定的代表了广大业主的利益了吗?

发表于2015-06-04

特地上淘宝看了下小区停车智能管理系统,最贵的一个一万多。。。。

想想去年改造这么破的门禁要十万,现在居然狮子大开口一百万,真是日了狗了。。。

发表于2015-06-04

业委会很多人貌似忠厚,其实吃人不吐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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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6-04

业主们要动手收拾自己的环境,把这些脏人赶出小区,让他们没有脸面登在小区!6.6号他们要开啥会,大家一起参加

发表于2015-06-06
引用:zgshpdsn在2015-06-04 22:22:52写道:
6楼

业主们要动手收拾自己的环境,把这些脏人赶出小区,让他们没有脸面登在小区!6.6号他们要开啥会,大家一起参加

 业主们是该清醒了,眼睛睁大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必须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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