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金谊河畔业委会筹备委员会组织者,请尽快组织一次通气会,还金谊广大业主知情权

发表于2011-09-24
对,业主代表起码要占多数,这样投票才能代表业主利益
发表于2011-09-26
引用:金谊河畔志愿服务团队在2011-9-22 22:49:55写道:原帖
  各位业主及各业委会工作组织者:
 
    成立一个代表金谊河畔全体业主利益、反映金谊声音的业委会实质是本小区的一大幸事,我们了解到目前网上、网下广大业主都比较关心业委会筹备工作,但是由于信息渠道不畅通,造成信息很混乱,值业委会筹备工作关键时期,请组织者:房办、街道及居委会针对本小区实际(上班族多,年轻人多)重视广泛民意,在筹备组成立之前,举办一次关于业委会工作的通气会(时间最好定在星期六)。
      ....
 
 支持!
发表于2011-09-26
引用:jbnca在2011-9-23 15:23:30写道:原帖
引用:ysjyyz 在2011-9-23 14:20:56写道:原帖
有道理,支持!
但他们会采纳吗?他们会听取广大业主意见吗?怀疑
  此次修订后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业主是物业管理中的第一责任主体,对物业管理有着直接参与权,决定权,请他们睁开眼睛看看.这几个字认识吗?也请他们学习一下相关法律法规,
 
 支持!依法办事......
发表于2011-09-26
引用:金谊河畔志愿服务团队在2011-9-22 22:49:55写道:原帖
  各位业主及各业委会工作组织者:
 
    成立一个代表金谊河畔全体业主利益、反映金谊声音的业委会实质是本小区的一大幸事,我们了解到目前网上、网下广大业主都比较关心业委会筹备工作,但是由于信息渠道不畅通,造成信息很混乱,值业委会筹备工作关键时期,请组织者:房办、街道及居委会针对本小区实际(上班族多,年轻人多)重视广泛民意,在筹备组成立之前,举办一次关于业委会工作的通气会(时间最好定在星期六)。
      ....
 
 支持!依法办事,公开,公平,公正,!
发表于2011-09-26
支持!
发表于2011-09-26
引用:jbnca在2011-9-23 15:23:30写道:原帖
引用:ysjyyz 在2011-9-23 14:20:56写道:原帖
有道理,支持!
但他们会采纳吗?他们会听取广大业主意见吗?怀疑
  此次修订后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业主是物业管理中的第一责任主体,对物业管理有着直接参与权,决定权,请他们睁开眼睛看看.这几个字认识吗?也请他们学习一下相关法律法规,
 
 支持!!!!!!
发表于2011-09-26
引用:金谊河畔志愿服务团队在2011-9-22 22:49:55写道:原帖
  各位业主及各业委会工作组织者:
 
    成立一个代表金谊河畔全体业主利益、反映金谊声音的业委会实质是本小区的一大幸事,我们了解到目前网上、网下广大业主都比较关心业委会筹备工作,但是由于信息渠道不畅通,造成信息很混乱,值业委会筹备工作关键时期,请组织者:房办、街道及居委会针对本小区实际(上班族多,年轻人多)重视广泛民意,在筹备组成立之前,举办一次关于业委会工作的通气会(时间最好定在星期六)。
      ....
 
 支持!!!
发表于2011-09-26
引用:金谊河畔志愿服务团队 在2011-9-22 22:49:55写道:原帖
  各位业主及各业委会工作组织者:
 
    成立一个代表金谊河畔全体业主利益、反映金谊声音的业委会实质是本小区的一大幸事,我们了解到目前网上、网下广大业主都比较关心业委会筹备工作,但是由于信息渠道不畅通,造成信息很混乱,值业委会筹备工作关键时期,请组织者:房办、街道及居委会针对本小区实际(上班族多,年轻人多)重视广泛民意,在筹备组成立之前,举办一次关于业委会工作的通气会(时间最好定在星期六)。
      ....
 
 好!支持!!!
发表于2011-09-26
引用:jbnca 在2011-9-23 15:23:30写道:原帖
 此次修订后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业主是物业管理中的第一责任主体,对物业管理有着直接参与权,决定权,请他们睁开眼睛看看.这几个字认识吗?也请他们学习一下相关法律法规,
 
 请有关部门依法办事,支持!!!
发表于2011-09-27

业主至少要占70%才能代表业主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