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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委会是不是应该与居民签订责任状?!完不成任务也走人

发表于2012-05-03
有上有下,能上能下,
发表于2012-05-03
解决事情没有效率,没有方法,没有规矩,成何体统?
发表于2012-05-03
请大家评议评议,
发表于2012-05-03
比较愤慨目前状况
发表于2012-05-04
引用:kejidalou在2012-5-3 20:34:57写道:原帖
有上有下,能上能下,
 
 一个不该出生的畸形儿.直接打掉就是了.
发表于2012-05-04
引用:kejidalou在2012-5-3 20:36:07写道:原帖
请大家评议评议,
 
 一个不受欢迎的业委会;一个没人支持的业委会;一个不会有作为的业委会,也是一个违法乱纪的业委会,更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业委会.
发表于2012-05-07
引用:dsdvd在2012-5-4 13:22:43写道:原帖
引用:kejidalou在2012-5-3 20:36:07写道:原帖
请大家评议评议,
 一个不受欢迎的业委会;一个没人支持的业委会;一个不会有作为的业委会,也是一个违法乱纪的业委会,更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业委会.
 
 严重同感!
发表于2012-05-11
引用:dsdvd在2012-5-4 13:22:43写道:原帖
引用:kejidalou在2012-5-3 20:36:07写道:原帖
请大家评议评议,
 一个不受欢迎的业委会;一个没人支持的业委会;一个不会有作为的业委会,也是一个违法乱纪的业委会,更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业委会.
 
 支持!
发表于2012-05-15
这一饿狼吊毛,就是插在JYHP,摆一夫救世主面孔 忽悠了大多数业主,挡住了业主与中房交涉权益!成为大家绊脚石,拦路虎,令人愤慨!
发表于2012-05-17
引用:kejidalou在2012-5-15 19:54:59写道:原帖
这一饿狼吊毛,就是插在JYHP,摆一夫救世主面孔 忽悠了大多数业主,挡住了业主与中房交涉权益!成为大家绊脚石,拦路虎,令人愤慨!
 
 说得对,日久见人心,野伪已经失去业主对其的希望,根本原因在于现业委是一个不会有作为,却又不择手段,贪得无厌违法乱纪只图私利,直接损害业主利益的野伪,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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