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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的一些解释

发表于2013-08-22

可能大家对此还是有些疑问,我找了些资料,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次投票目的?

本次投票是第2次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大会召集人。

 

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的职责?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业主的表决意见。

召集人应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业主的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及弃权的表决票经业主本人签字后,由召集人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召集人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可以另外推选召集人参加。

 

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必须是业主?

只有业主才能担任业主召集人(房产证上必须有名字)。

 

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怎么产生?

每据小区情况,差不多40-70户左右选一人(详细请见《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推荐表》

 

当选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后能否参选业委会委员?

当选业主召集人后,仍可以参选业委会委员。

 

至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止,业主须投票几次?

3次。          

1次投票 ->筹备组组员

2次投票 ->业主大会召集人

3次投票 ->业主委员会

 

 

发表于2013-08-22

筹备组已经选举产生了;

 

这次是选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

 

下一次才是业委会选举。

发表于2013-08-22

我们业主不用成立业委会了,不用你们筹备了,你们就歇歇吧

发表于2013-08-22

反对成立业委会,九城湖滨的业委会就被业主吐槽了,大家可以到他们门口看横幅,不成立业委会挺好,至少咱们的维修基金不流失

发表于2013-08-22

呵呵,看来这个业委会选举不得民心啊

发表于2013-08-23

嗯,公道自在民心。

发表于2013-08-24

反对成立业委会,九城湖滨的业委会就被业主吐槽了,大家可以到他们门口看横幅,不成立业委会挺好,至少咱们的维修基金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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