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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家意见不统一,那么还是让三元继续留下来祸害呢?还是进入无物业管理的真空期

发表于2011-09-13
不知道有些业主是不是还觉得三原祸害的不够,再给三原提供一些时间,留下来继续祸害?或者让小区进入管理真空期,那大家就可以慢慢的研究,讨论出一个合理的方案,找一个人人都满意的物业来管理吧!!!就怕我们的慢慢研究把好不容易争取政府和居委会的积极性给磨灭了。到时候就慢慢拖着吧(如有疑问,请先看完此帖http://shbbs.fang.com/1210221942~-1~3982/128010214_128010214.htm)
发表于2011-09-13
三元走人,多收的钱要回来,这两件事不矛盾。
难道三元欠着业主的押金就可以赖着不走了,或者,三元要走,就可以卷走它不该拿的钱?不是笑话吗?
发表于2011-09-13
引用:顿悟2011 在2011-9-13 12:03:02写道:原帖
我觉得有些业主还觉得三原祸害的不够,再给三原提供一些时间,留下来继续祸害吧,到时候没有认出来维权了,你们就都在论坛上面继续发泄你们的不满吧,看谁还会出头来维权
 
 

LZ冷静,所有人都是支持让三原滚蛋的,也非常感激维权志愿者为此作出的不懈努力.维权的成果要继续维护,继续落实.

我只是建议在交接过程中,要考虑到业主已缴费和押金等因素,这不是一笔小数目.

发表于2011-09-13
明白人,顶一个

引用:大懒唐 在2011-9-13 12:27:13写道:原帖

看了这些天的帖子。发现楼主明显带着情绪。我认为的可能性:
1. 楼主为了维权付出了很多,同时也得不到更多人的支持(不管大家是不愿意支持还是其他原因,总之没有太多的行动支持);
2. 新物业说是政府推荐,估计也得到了当时维权代表的承认,现在大家对这个物业有意见,所以结合第一点产生情绪;
我觉得楼主完全没有必要这样, 广大业主论坛上提出的反对意见不是针对维权者,大家对维权者的精神、努力和牺牲都表示敬佩和感激。只是大家觉得你们花了那么大的努力和精力争取来的一点点胜利,别最后被ZF耍了,换来一个差不多的,到那个时候又要....
 
 
发表于2011-09-13
同意板凳的发言。

请楼主不要太在意负面的声音,本来人多了,想统一一下意见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所有业主的声音都是一致的,想有一个好物业来好好管理我们的小区,让我们小区拥有最起码的整洁和安宁。

我是坚决支持换掉SY物业的,我真得觉得应该不会有比这个再差的物业公司了。
发表于2011-09-13
引用:大懒唐 在2011-9-13 12:27:13写道:原帖
看了这些天的帖子。发现楼主明显带着情绪。我认为的可能性:
1. 楼主为了维权付出了很多,同时也得不到更多人的支持(不管大家是不愿意支持还是其他原因,总之没有太多的行动支持);
2. 新物业说是政府推荐,估计也得到了当时维权代表的承认,现在大家对这个物业有意见,所以结合第一点产生情绪;
我觉得楼主完全没有必要这样, 广大业主论坛上提出的反对意见不是针对维权者,大家对维权者的精神、努力和牺牲都表示敬佩和感激。只是大家觉得你们花了那么大的努力和精力争取来的一点点胜利,别最后被ZF耍了,换来一个差不多的,到那个时候又要维权。
因为大家没有参加维权,....
 

 试用,你去找家来试用看看,就目前联系的情况,有几家一级资质的物业愿意来接绿庭KFS和三原这个摊子。作为企业,你愿意冒这个风险,花几个月来替别人擦屁股,然后走人吗?论坛言论是自由,但是希望发表的言论是从实际情况出发的负责任的言论。

还是那句老话,该你站出来维权提要求的时候不站出来。到了节骨眼了,要求多了,废话多了。建议有其它不同要求的业主花点功夫,自己跑趟居委会,反映自己的诉求。

发表于2011-09-13
还是让三原先滚蛋
发表于2011-09-13
引用:大懒唐 在2011-9-13 12:27:13写道:原帖

看了这些天的帖子。发现楼主明显带着情绪。我认为的可能性:
1. 楼主为了维权付出了很多,同时也得不到更多人的支持(不管大家是不愿意支持还是其他原因,总之没有太多的行动支持);
2. 新物业说是政府推荐,估计也得到了当时维权代表的承认,现在大家对这个物业有意见,所以结合第一点产生情绪;
我觉得楼主完全没有必要这样, 广大业主论坛上提出的反对意见不是针对维权者,大家对维权者的精神、努力和牺牲都表示敬佩和感激。只是大家觉得你们花了那么大的努力和精力争取来的一点点胜利,别最后被ZF耍了,换来一个差不多的,到那个时候又要....
 
 我也希望大家能分清楚,轻重缓急,能吧精力放在重点上面,第一换掉三原是不是现在最迫切的事情,第二,9.30号之前三原如果走了,新的物业因为大家的意见不统一,进不了小区管理,小区出现了真空期,大家如何应对,关于三原原先收取的费用,大家因该拿着自己的单子,去居委会备案,要求居委会要解决好这个问题,至于新的物业,好不好,我们暂且不去评论,就算他进来了,如果做得不好,我们还是可以炒掉啊,而且,业委会没有成立之前,没有签订合同,他们只是先进来管理。
发表于2011-09-13
引用:瑜玥 在2011-9-13 12:23:45写道:原帖
三元走人,多收的钱要回来,这两件事不矛盾。
难道三元欠着业主的押金就可以赖着不走了,或者,三元要走,就可以卷走它不该拿的钱?不是笑话吗?
 
 三原的账,他们该做的早就做好了。大家先把新物业定下来,再谈交接的事情,以及对新物业的要求。事情有个顺序,我们一件件来行不。交接的事情,这个肯定是要给物业科提要求的。
发表于2011-09-13
引用:瑜玥 在2011-9-13 12:23:45写道:原帖
三元走人,多收的钱要回来,这两件事不矛盾。
难道三元欠着业主的押金就可以赖着不走了,或者,三元要走,就可以卷走它不该拿的钱?不是笑话吗?

 
 如果你交了钱,你可以自己想办法怎么保障你自己的权益,你可以现在拿着这些单子,去居委会,要求备案,要求居委会给你一个解决方案,来保障你自己的权益,如果居委会给你的答复你认为你满意了,你可以把你这个好的方法传播给更多和你一样的邻居,那才是真正的对自己负责任,希望你能为了你自己的利益去争取保障,而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来给别人提问题,给你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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