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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华物业,为什么如此之烂? (之二)

发表于2009-07-26

第二天,也就是7月23日,赶紧和物业联系,被告知需要和经理谈,同时被告知的是经理不在,经理看上去很忙,打电话联系后说上午开会,下午会来物业,

唉,他可以来去自如,我们不行,请假吧,大家也知道在外企工作请假意味着什么,但是为了事情能够尽快解决,不给人留下“怎么到现在才说啊?

”的口舌,只能牺牲一下了,下午差不多两点时候时候,经理出现了,姓邹,为表示尊敬物业,这里管他叫邹经理,邹经理给人的第一面相是,就是

做物业的,简直可以称为物业男,四十岁左右,我知道我的对手实力非凡,我估算一下,我和他之间在这件事情上的的实力差距简直就是小学生和大

学生之间的差别,但是,不管怎么说,我是站在正义的一方,我需要勇气来亮剑。
 邹经理一番过场白之后,无非就是安慰失主,说要严肃处理,同时表示事情处理比较难,不是一天两天能够解决的,这些当然我都早有准备

,和物业去讨说法,那就是与虎谋皮,他怎么也不会把责任主动揽到身上的,何况这么有经验的物业男。我也只能迅速的调整思路,看来这件事情不

能急,我现在的第一目标不是讨回损失,首先要做的是鉴定责任,如果能够把责任分清,那以后还有个依据,不然只能是落入别人设计的圈套,那就

是纠缠不清,无法自拔,到最后才后悔不应该来找物业。
 我心里盘算一下这件事情,需要说明如下:第一:我说明什么时间停入,什么时间离开;第二:验证监控录像,由于车库没有录像,只能印

证其他大门和其他摄像头;这个应该没有问题;第三:不能直接说赔偿,虽然大家心里都明白这是最后绕不开的事,但是现在只能说责任,只能说流

程,让邹经理自己说如何解决这个事,如果责任鉴定了,如何处理这个事情。一番口舌之后,邹经理态度终于明确了,如果录像证实与我们说得一致

,那么就能够确认车辆是停在这车库的,这个毋庸质疑,那么接下去就是责任,如果车辆是在车库被盗,那么责任是谁的呢,邹经理最后软了说,应

该是车库管理员的责任,那好,似乎剩下的就是看录像这么简单了,邹经理最后说由于车库是承包出去的,叫什么保洁公司,是保洁公司再找人来看

车库的,所以需要和保洁公司领导商量,似乎说得也有一定道理,那就让他们去讨论吧,言论自由嘛,我要做的似乎就是等待,看录像的事情我也就

不要掺和了,虽然至今也没有问过录像结果,但是我基本肯定。被盗的车不一定从大门出去。和邹经理的第一天的谈话似乎还算顺利,他告诉我第二

天就会把和保洁公司领导的谈话结果告诉我。我想那就应该有个解决了吧,其实不然,现在我明白,业主和物业之间永远只能是敌人,在没有良好监

督下,只要发生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毫不手软的将责任推卸给你。或者用时间,用精力把你耗尽。

发表于2009-07-26
把车停在车库如果被盗,当然是车库管理员失责了,如果还要业主承担责任,那么以后大家都不要付停车费了。收了钱不能不做事呀,这和停在外面有什么区别。
发表于2009-07-26
这种事情,这阵子电视上不是已经曝光过很多起了吗?物业和业主之间永远不可能是朋友,他拿了你的钱,但却不会为你做事,现在最关键的是业主委员们会要尽早的成立,这样我们才有自己选择物业的权利,不能让他们觉得自己高枕无忧!!
发表于2009-07-27
引用:mecca_00 在2009/7/26 19:40:38写道:原帖
这种事情,这阵子电视上不是已经曝光过很多起了吗?物业和业主之间永远不可能是朋友,他拿了你的钱,但却不会为你做事,现在最关键的是业主委员们会要尽早的成立,这样我们才有自己选择物业的权利,不能让他们觉得自己高枕无忧!!
 
 关于业委会,我觉得怎么说的,现在很多事情都被和谐掉了,业委会也是,即使选出了业委会,是不是真的是所有业主投票的结果,因为现在很多小区都发生业委会是居委会指定成员,物业指定成员等等
发表于2009-07-27
光收钱不承担责任,这类好事情,都让物业揽去了
发表于2009-07-27
物业为什么可以这么做,是应该他们有恃无恐,我们为什么这么容易受伤是因为我们对他们没有任何约束,除了道义,而道义在发生纠纷时是第一个被他们抛弃的东西。
发表于2009-07-27
       在中国违法成本太低了。物业公司销售给业主的是不合格服务产品,但是他们不怎么会受到法律追究,除非业主死缠烂打。而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呢,除非人家告你,不然也不会收到法院传票。总之大家不信任,不合作,一直在恶行循环。相比之下,这种事情在高档社区基本不会发生,看来金钱的作用是蛮大。
发表于2009-07-28

经理也是招聘来的,你可以去他们上级部门反映

发表于2009-07-28
,“小区是我家维权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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