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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滔滔律师在线——咨询、讯息、案例

发表于2010-03-29

本人是房地产专业律师,来这里开贴,欢迎大家咨询!

发表于2010-03-29

【案例】卖房收5万定金 毁约判还30

   2009年4月19日,张小姐、纪家两兄弟以及二手房中介公司三方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约定由纪家兄弟向张小姐出售名下所有的本市常德路某号29层(建筑面积为126.63平方米)及地下车位一处,房价款450万元(含车位价格27万元),同时约定10天内再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办理买卖合同公证手续后,由张小姐分期支付房款。签约当日,纪家兄弟收下定金5万元。
2009年9月中旬,张小姐起诉到法院称,同年7月上旬,纪家兄弟通知张小姐,解除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而在双方签约的3个月间,涉案房屋的市场均价上涨了3500元/平方米。据此,她要求纪先生返还双倍定金,并支付房屋差价40万元。
张小姐还向法院提供了两家中介公司证明,她所购买的地块房屋,在2009年4月为33500元/平方米,4个月后的7月为39000元/平方米;从互联网下载资料来看,房价呈上涨态势。

法庭上,纪家兄弟辩称,因他俩在印尼且父亲生病,未能在约定时间来沪签署该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多次与张小姐协商退还定金未果。他们同意返还定金5万元,对张小姐其余之诉则不认同。

   法院认为,双方协议系房屋买卖的预约合同性质,该协议表明在签约后的10日内正式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一方再履约支付购房款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预约合同未能促成本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为缔约过失责任。现纪家兄弟未能按照协议在约定期限与张小姐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也无法提供违反约定的合理理由,主观上具有过错,在拖延3个月后才发函给张小姐称不再履行涉讼协议,导致张小姐丧失了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机会,加之二手房价格从2009年4月至7月确实呈上涨态势,张小姐产生损失是必然的。

法院参考了双方买卖合同签订及履行后的预期利益,考虑到纪家兄弟已承担了双倍返还定金责任的情况,综合确认了纪家兄弟应赔偿张小姐预期损失20万元。

发表于2010-03-29

有位网友发帖:

“03年我从某房产公司那里买入一套房子,一切手续齐备。04年该房产公司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将这套房子卖给另一个人。房产交易中心脑子进水,竟然又出具了相同的一份房产证。现在另一个人想起来要装修,破门而入将我出租给别人储藏的东西全部丢弃。
现在我想确认:两份房产证都为正规,时间顺序我先别人后,因此后一次房产交易无效,房子属于我这件事情能够肯定吗?
破门而入遭受的损失,赔偿我应该向谁提出?另一个买主,房产公司还是房产交易中心?
同样,储藏东西的损失,承租人该向谁提出?
另外咽不下这口气,能不能帮我想出点靠谱的理由,到时候让房产公司和房产交易中心做出补偿?”

 

我跟帖:

你的情况近年来交易系统规范化后的确是比较罕见的,就你所说的情况来看,这恐怕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因为第二个购买人也拿到了产证,他自然也认为自己是合法的产权人,没有放弃的理由。所以第一,是要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即确认这个房屋究竟归谁所有,是归你还是归第二个购买人,确权之后,无权一方的产证应当由交易中心收回注销。第二,是要考虑损失追究的问题,这里有两个途径,一是告第二个购买人侵权,因为他是破门而入、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实际侵权行为人,二是告交易中心,因为其工作人员的登记错误造成了一房两证的情况,根据物权法,登记机关因登记错误而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至于选择哪个途径是需要进一步分析考虑的。第三,仅从你讲述的情况来看,法院确认房屋归你的可能性是大的,万一还存在其他的情由而判决房屋归第二个购买人的话,那你回过来可以告开发商违约,要求其退一赔一。这是我的一点初步分析,如果需要进一步沟通,可与我联系。

发表于2010-03-29
   李先生去年10月购买一套二手房,约定办理贷款的期限为两个月。11月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由于受到放款额度的严格限制,银行至今没有放款,李先生面临出售方追究其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这样的贷款违约案例在近几个月频频发生。这是因为银行突然在今年收紧房贷政策所致。无论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在签署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均会与开发商或出售方协议一个办理贷款的周期,一般期限约定为两个月。但今年1月至今,各银行的放款额度严格控制,许多去年11月签约的客户至今仍没有放款,随之产生的违约责任导致购房者与开发商或出售方之间纠纷不断。因此,建议购房者在买房之前最好向贷款银行咨询一下,确认办理贷款的周期后再签订买卖合同,以避免违约的发生。
发表于2010-03-30
【转载】来源:搜房网

上海各板块居住环境风险

一、航道噪音
污染源:虹桥机场
健康体检:航道噪音会不同程度的影响正常人群的身体和新生胎儿发育。主要是对听力的影响,严重时可造成不可逆的永久伤害。使耳朵听力减弱,甚至情绪低落,身心受到伤害,进而使得工作效率降低,严重的还会造成心理上的疾病。强噪声会妨碍食物的消化,视功能发生异常变化,影响视力,噪声还是癌症的诱发因素之一。噪声会损害人体的正常免疫功能,使免疫系统处于麻痹状态,导致癌细胞乘机作祟,引发癌症。其次时对神经系统的发育造成影响。
污染板块:
板块一:闵行虹桥 污染程度:高 板块二:闵行七宝 污染程度:高
板块三:松江九亭 污染程度:中 板块四:闵行新泾 污染程度:中
 
二、工业园区化工污染
污染源:吴泾化工业园区
健康体检:烟囱排放的气体有的会导致身体不适,恶心呕吐腹泻,各种疾病的发生,甚至癌症,休克死亡。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是很大的。一是会引起急性中毒。人们就会感觉胸闷、咳嗽和嗓子疼痛,以致出现呼吸困难和发烧。特别是在浓雾后期,死亡率急剧上升。二是会诱发疾患或引起慢性中毒。大量研究资料认为,一些慢性呼吸系统的疾病或病情加重的原因都与大气污染有密切关系。三是对妇女儿童的身体造成极大危害。四是对人的身体有致癌作用。大气中的致癌物已发现200多种。大气中灰尘的增多也会刺激眼结膜。
污染板块:
板块一:闵行吴泾 污染程度:高
 
三、路桥噪音(铁路,高架)
污染源:A20公路
健康体检:它的危害是多方面的。轻者,可引起听力损失,精力不能集中,失眠,神经衰弱;严重者,可使血压升高,心脏功能失常,并能诱发其他疾病。另外,噪声还会严重影响人的工作效率,有时甚至引起一些不必,噪声对儿童身心健康危害更大。因儿童发育尚未成熟,各组织器官十分娇嫩和脆弱,不论是体内的胎儿还是刚出世的孩子,噪声均可损伤听觉器官,使听力减退或丧失。
污染板块:
板块一:闵行虹桥 污染程度:高
污染源:沪清平高速公路
板块一:闵行七宝 污染程度:高
污染源:上海火车站
板块一:闸北 污染程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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