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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妻子起诉离婚丈夫嫌远不出庭 法院发邮件办理

发表于2011-08-04
     夫妻分居6年,双方都有了离婚的意向,无奈丈夫在陕西咸阳,嫌远不愿回象山办离婚手续。妻子无奈只好起诉到象山法院要求离婚。

    可无论判决还是调解,也都需要丈夫到庭。对此,象山法院出新招,先通过电话主持调解,后将达成的调解协议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由当地法官核实李先生的身份后见证其签字,再将调解协议寄回。昨日,妻子在调解协议上签好字后,终于如愿离婚。

同是45岁的陈女士和李先生是小学同学。1989年,两人登记结婚,随后就有了一个女儿琳琳。陈女士生了女儿后就在家里带小孩料理家务,李先生是个油漆工,手艺不错的他手头的活从来没有断过,一家三口的小日子过得温馨和美。

2000年,有同村人从陕西咸阳来,说是那里有大的工程,正在组个工程队,需要油漆工。李先生听到消息很想出去闯闯,陈女士起先不同意,可最终,李先生还是先去了咸阳。

2001年,陈女士带着女儿也跟了过去。工程结束后,李先生又进入了当地的一家家具厂。2004年底,陈女士突然发现老公在外边有了女人。2006年,内心痛苦万分的陈女士带着女儿回到了象山。

夫妻两人开始了两地分居。今年,女儿琳琳参加完了高考,陈女士决定给自己的生活也来个改变,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李先生接到陈女士的电话很有些惊诧,了解到陈女士的意图后,也表示同意离婚,但他却不愿意回来一趟。

“这么远的路,我这里打工按天计算的,不能耽搁啊。”李先生态度异常坚决。无奈之下,陈女士只得向象山法院起诉离婚。

承办案件的姜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想了一个办法,上网查到李先生所在的咸阳市秦都区法院的电话,辗转联系到立案庭,说明情况,请当地法官协助见证李先生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昨日,在姜法官的主持调解下,陈女士和李先生终于达成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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