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卖车的,买车的,做中介黄牛的,验车的都判了实刑,唯独无证驾驶撞死58个人的驾驶员却只判了个缓刑。
- 发表于2011-08-04
还没有看到报道,能否详细一点?事情发生有因果,责任讲主次的。
- 发表于2011-08-04
引用:崇明岛渔夫 在2011-8-4 17:38:00写道:原帖
不过我倒觉得这次判的比较合理,电焊工只是一个被摆布的小卒,是个可怜的小倒霉鬼,判他重型社会意义不大,而发生悲剧的真正原因是上面层层叠叠、错综复杂的人。这么判表明一个态度:发生重大事故不会手软,关键责任人必将遭到严厉惩罚,尤其是牵涉到腐败的。如果没有层层腐败、玩忽职守,是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无证电焊工的。
如果都是这种慈悲心理,我们周围就会危险不断。
每一个行为人都必须对他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管他是强者还是“弱者”。强和弱是会转换的,对被烧死的人来说,那个电焊工就是强者。如果法律对行为人没有警戒,谁还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在这事故中,假如电焊工是有证的,那么他的罪责是更大了,还是更小了?
- 发表于2011-08-05
其实那些无证电焊工就是个替死鬼
如果这种判罚是对的,那么今后还有哪条“路”会是安全的?
我们周围的安全隐患实在太多了。可以这样轻判第一责任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