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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移民到底该不该呢??

发表于2011-11-08
community10001266301262011-11-09 11:06:302011年10月,胡润研究院与中国银行发布的《中国私人财富管理白皮书》显示,我国千万富翁中,有14%已经移民或正在申请中,有46%正考虑移民;其中,南部、东部、北部、西部分别有27%、24%、11%和9%已经移民或正在申请中,分别有46%、46%、50%、41%的正在考虑移民。


与该白皮书数据吻合的是,2011年4月,招商银行与贝恩资本发布《2011年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我国亿万富翁中,约27%的受访者已经完成移民,有47%的受访者正在考虑移民。子女教育、财富安全和养老是我国富人移民的三个首选原因。
发表于2011-11-08
对于这种移民和财富外流,竟然有北大教授又摆出一副道德家的面孔,批判说他们“只考虑了个人因素,不管国家大局、国家政策,没有起到先富的带头模范作用”,居然忘记了孟子所讲的“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的至理名言。


别说现代社会和全球化时代,即使是中国古代,人口的自由流动甚至移民,都是一项基本权利。在今天的制度竞争逻辑下,富人投资和移民当然是一种理性选择,哪里财富安全我就去哪里,哪里投资收益高我就去哪里。如果无法自保,谈何社会责任。
发表于2011-11-08
目前,我国亿万富翁已达6万人,千万富翁达到96万人,年复合增长率达到9%以上。客观地说,我国富人群体的诞生,得益于30年来的改革开放政策和市场经济路线。邓小平同志在1985-1986年间,曾三次谈到“要让一部分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他们就是那批先富起来的。但是现在,这批先富起来的群体却半数以上要携巨额财富而去,估计是邓小平同志生前未料到的。夸张一点说,如果富人移民和财富外流得不到制止,从长期看我国恐将出现再次“无产化”的风险。因此,决策者必须检讨“先富”以后的财产保护制度。
发表于2011-11-08
尽管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加入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条款,2007年物权法包含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的内容,但立法初衷和现实中的有法不依形成了鲜明对照。



近年来由于强制拆迁而导致的致死、致伤事件屡见不鲜,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条款形同虚设。而相反的是,一位企业家办理完赴加拿大投资移民的那一刻,终于长出一口气:终于安全了。

发表于2011-11-08
市场经济能创造大量财富,而如果国家无法做好财富保护,那么永远不可能是一个真正的市场经济国家。富人的私人财产,大多数还是要投入社会再生产、进一步创造就业和社会财富的,因此保护私人财富,就是保护社会财富。而一旦富翁移民、财富外流了,就变成了本国财富的直接减少、其他国家财富的直接增加。


事实上,不光富人的私人财产需要保护,穷人的财产,官员的合法财产也都需要保护,只有这样,富人才不会因为财富不安而移民,穷人不会因为无法移民而愤怒,官员不会因为腐败而裸官了。
发表于2011-11-08

我也想移民

发表于2011-11-08
不能有理由让人留下,就别责任人家移走!!
发表于2011-11-08
咱们一群没法移民的人在讨论该不该移民的时候,人家早就全部都移光了
发表于2011-11-08
引用:四季繁华在2011-11-8 11:28:05写道:原帖
我也想移民
 
 想移民的都是好同志
发表于2011-11-08
引用:飞翔的灰机在2011-11-8 11:33:24写道:原帖
咱们一群没法移民的人在讨论该不该移民的时候,人家早就全部都移光了
 
 过不了多久我也会移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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