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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通知

发表于2011-07-04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准确、清楚把握辖区内户籍人口独生子女家庭情况,现对我居民区户籍人口独生子女家庭情况进行摸底。本次统计以16周岁以内持证或未持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家庭。
凡符合条件的居民请带好以下材料到居委会进行登记。
一、登记条件:1、户口在本居委会
2、必须是无业人员
二、需带材料: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劳动手册》
5、《上海市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情况说明:无以上第二类第5项两证的居民也可以到居委会登记,但必须是户籍失业人员。《劳动手册》记录必须是“无单位录用”或“退工”。
四、登记时间:7478
五、居委会地址:九新公路18015101
六、居委会电话:五七六三四八七七
亭源居委会
20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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