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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 业主兼物业管理人潘师傅给业委会的一封信

发表于2011-01-19
业委会同志 你们好:
元月十七日晚在业委会扩大会议上已通过徐根花副主任的提议,即聘请外来正规而又负责的专业的物业公司来管理我们小区。当时我本人也是举双手赞同。本人已年过花甲,在目前万事开头的状况下,倍感力不从心。本人认为我的物业工作最多只能再留守三到六个月。
然而静心想来,徐副主任的提议可能是脱离我们小区的实际情况的。一旦无正规又负责的专业物业公司管理我们的小区,就有可能使小区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之中。将更不利于我们小区的管理建设,一旦陷于僵持状态将对小区形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有鉴于此,我提议:除了目前仍要抓好日常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外,业委会应重点按照新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自行管理物业的要求,做好四项工作 ⑴ 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 ⑵ 理顺业委会与物业的关系。⑶ 直面业主们的呼声,重大事项需告知,征求,取得业主们的理解和支持后才开展工作等。⑷ 物色年轻、有组织能力、有调解能力的有热心无私心的人,挑起自行管理执行机构的重任。如一时无物业接手再做此项工作又要慢半拍了。做好多种准备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也是一个关心家园的业主代表
潘志康
2011-1-19
发表于2011-01-20
潘师傅是个很热心很认真负责的人,有这样的邻居在为小区管理帮忙真是我们业主的幸运。
发表于2011-01-22
发表于2011-01-22
理解潘师傅
发表于2011-11-23
P话说的好听,停车费收的积极
真是说一套做一套,停车费的账目也该搞搞清楚了
发表于2011-11-24
老潘受杨小东委托管理业委会事务,每月从业委会领取报酬

老潘居然在从业委会领酬劳的同时还每月从物业领工资

业委会本来是为了监督物业工作,服务好业主,现在业委会主任的全权代理人居然每个月从物业拿钱,摆明了业委会和物业狼狈为奸同流合污!


发表于2011-11-28

老潘现在威风了,即使嘉尔登物业的经理,又是业委会主任杨小冬的全权委托人!

发表于2011-11-28
说谎是一个系统工程,业委会可以在一段时间欺骗业主,业委会也可以在的时间欺骗一部分业主,但是业委会想要在的时间欺骗的业主,难啊


发表于2011-11-29
发表于2011-11-29







杨小冬作为业委会主任,居然委托物业员工老潘代理他的工作

杨小冬在房产公司工作那么多年,现在雇佣物业员工代表业委会自己监督自己

老潘自己花钱自己盖章,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那就是业委会和物业互相勾结,同流合污

老潘,来公布下业主们的权益还剩多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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