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车位只售不租

发表于2013-03-22

“停车位只卖不租,这不是逼大家到处乱停车吗?”近日,天桥 区紫金山小区多位业主向本报反映,小区近期将不再允许租赁地上停车位,而是公开出售车位,每个售价6万元,不购买车位者将不得入内停车。记者调查发现,2009年颁布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车位“只售不租”行为违规,但由于一直缺乏具体处罚措施,车位“只售不租”行为仍屡禁不止。
业主反映
地上车位“只售不租”6万元车位“停不起”
3月初,一纸通知书张贴在紫金山小区公示栏内:由于小区停车位不足,小区决定对现有车位出售使用权,每个车位售价6万元,使用期限为40年,从4月10日,无车位业主将禁止入内停车。通知书落款为“林桥社区综合治理室”。
记者采访小区多位业主得知,车位“只售不租”规定让他们很不理解。业主刘先生表示,大多数业主是在2008年回迁安置入住小区的。除个别业主购买车库外,大多数人都是租赁地上停车位停车。一开始地上车位租金仅每月80元,两年前上涨到150元。3月初,林桥社区居委会下设的林桥社区综合治理室突然规定不再出租车位。业主们曾数次找到林桥社区综治办询问,但对方都未给予明确答复。刘先生抱怨道:“业主们大都是工薪阶层,哪有6万块钱来买车位?”
现场调查
车位“转租”价格涨3倍不掏钱门外也“禁停”
20日上午,记者在紫金山小区门口看到,有十多辆车停靠在小区门口,占据了原本就不宽敞的门外道路。业主杨先生表示,自从小区车位改为“只售不租”后,他打算以后将车停在小区门外。
小区保安告诉记者,从4月10日开始小区实施车辆管理,进出需要刷卡,没有车位或车库的业主将不得入内,停在小区外面也将不被允许,“门外那条道路也归小区,到时我们有办法治理乱停的车辆”。
住在18号楼的租户王先生表示,他是租住别人的房子,原来一直租赁车位使用,根本不可能花钱去买车位。有不少业主在购买车位后,打算趁机转租给自己,但价格贵得离谱。“租金直接涨到每月五六百元,可不租又有什么办法?”王先生无奈地表示。
林桥社区综治办
购买车位可“分期付款”“卖不完”另作处理
据了解,紫金山小区共有23栋楼,常住人口7000多人。林桥社区综治办称小区目前车位严重不足,那到底车位究竟缺口多少?对此,林桥社区综治办工作人员拒绝透露小区车辆总数及现有车位数,只是表示“也可以先交一两万元,车位实行分期付款,利息跟银行利息一样”。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小区内的林桥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目前车位数量不足,有些业主也有购买车位需求,该规定实施也是充分考虑了业主的实际需求,小区届时会规划出部分临时停车位供业主临时停放。至于卖不完的车位,到时会另作打算,但目前业主确实无法继续租赁车位。
记者调查
“只售不租”已明令禁止
对地上车位“只售不租”这一问题,记者了解到,2009年颁布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销售。
同样,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济南市大部分新建小区都普遍采用地下停车场停车,不少小区尽管有较高比例的车位配比,也存在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现象。对此,《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显然,小区车位“只售不租”行为属于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
然而,对于车位“只售不租”的违规怪状究竟如何治理?又该由谁来处罚?对此,济南市房管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并没有相关规定明确车位“只售不租”的处罚措施。这一问题牵扯到房管、物价、建委等多部门,需要各部门协调来解决,届时的检查整治主要还是以督促整改为主。

消癌平口服液:http://www.xinyaozhan.com/xiaoaipingkfy/
消癌平糖浆:http://www.xinyaozhan.com/xiaoaipingtj/
蟾乌巴布膏:http://www.xinyaozhan.com/539.htm
复方红豆杉胶囊:http://www.xinyaozhan.com/hongdoushan/
清肺散结丸:http://www.xinyaozhan.com/qingfeisanjiewan/
肝复乐胶囊:http://www.xinyaozhan.com/ganfulejiaonang.htm

发表于2013-07-19
期待更新啊大家都在等着在呢!!!
发表于2013-09-10
同意。。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