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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正确的避税方法,仅作意见

发表于2014-07-26

                 

“我的一个熟人最近买了一套新房,想把原来的旧房卖出去。按国家政策,二手房交易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他把电话打到房交所,你猜房交所怎么回答?‘只要写个证明,保证这套房子是你惟一的住房,就可以免交所得税。’这样明里暗里‘变通’国家政策的行为,在许多地方都存在。”全国政协委员陈万志说,“国家政策被如此‘变通’,难怪房价调控难见成效。”

五花八门的“变通术”

———土地闸门未堵死:“联体别墅不是别墅”

去年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调控政策,其中最关键的一条,就是严把土地关,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来自山东的毕四海代表说,除了独栋别墅外,其他如联排别墅、双拼别墅、叠拼别墅和空中别墅都被确定为“非别墅”项目,从没有停止用地审批。

———信贷闸门大开:首付30%成一纸空文

去年出台的房地产调控九部门意见要求,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但来自安徽的赵鹏代表说,在实际执行中,20%是通则,30%几乎是一纸空文。———税收手段成橡皮筋:所得税由你保证,营业税给你放行来自福建的王晶代表说:“据我所知,有些地方不管你出手第几套住房,只要写个保证书,证明你出售的房子是惟一住房,就能免缴所得税。”

———监管不到位:“未封顶不放贷”流于形式

央行出台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但陈万志委员说,绝大多数楼盘都是未封顶按揭。上海天通苑一个还未封顶却已经开盘的楼盘开发商告诉记者,银行没有停收个人贷款材料,现在照常签约、收首付和办理贷款手续。

陈万志委员认为,上述两个方面的原因,使国家调控房地产的两个闸门———土地和信贷都很难管死。

参加两会的许多代表委员认为,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是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所在,政府要集中精力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同时,住房兼具消费和投资的双重属性,房地产调控必须要用好行政和市嘲两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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