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业委会要业主投票支持对出租户增收物业费

发表于2011-02-05
大家怎么看?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发表于2011-02-05
我觉得这个似乎不太合理。如果这样的话,岂不是各家应该按人数收物业费?
发表于2011-02-05
      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可以威慑一些做得过分的群租业主;具体标准当然也必须得到全体业主认可的,收费的去向要让我们业主清楚的;我觉得这个举措可以打击不良业主。像论坛出示的一间客厅里有那么多电表,该是多么可怕!我支持。
发表于2011-02-06
是对群租业主增收物业费,不是对所有出租户增收物业费。
发表于2011-02-07
5楼的兄弟讲得有道理,反对群租是硬道理
发表于2011-02-08

我也同意5楼的观点,在业委会春节前发的征询表上已表明了态度,一切应按法规办,说话办事有法可依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