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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主们;我们的钱被“明抢”了!!!

发表于2011-03-16

试问阳厦物业:机动车停车费用收入65万收取百分之30物业管理费18万,广告费收入13万收取百分之20物业管理费2.6万,这么高额的物业管理费是由人民政府批准的还是全体业主同意收取呢?拿了业主们的钱,你们又干了什么呢?小区停车一直横七竖八,为停车也是一直矛盾不断,试问你们就是这种管理水平吗?拿本应该属于业主们的钱,你们真是厚颜无耻!

试问业委会9名成员:1,业委会办公费用25517元,业委会9名成员:你们拿业主们的钱买了几个笔记本电脑,买了几个手机,买了几个空调?是否都应该见见光?业主们强烈要求业委会给出明细账目。2,业委会9名成员:你们要求从公共设施收益计提百分之10作为津贴,试问9名成员:自从你们上任以来为业主们办了多少好事实事?活还没干,先开口要拿钱,你们的脸皮怎么这么厚呢?你们和阳厦物业真是狼狈为奸,蛇鼠一窝!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和地面停车位收益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应计入维修基金。

业主们:行动起来,坚决制止阳厦物业和业委会的这种“明抢”行为,坚决要求阳厦物业和业委会政务公开和账目明细公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2011-03-16

我只同意为电梯的泵装空调,因为温度太高对泵不利。其余一概不同意!

发表于2011-03-17
我只同意为小区增加绿化,别的一概不同意
发表于2011-03-23

我同意对停车加强管理

发表于2011-04-29

停车太麻烦了。停车问题亟待改善。

发表于2011-05-12
停车是个大问题,现在地下停车库门口停放的三辆车给35号这一带的业主进出带来很大的安全危害!
发表于2011-06-27

这种没有任何服务的物业还想提高收费,

真是。。。。。

发表于2011-08-26
请你调查一下,再发表此言论!!!虽然现在是言论自由的时代,但是也不可以信口开河,什么叫买了几个电脑、几个手机,是你亲眼所见吗?在这公共平台上,讲话请负责!!!
发表于2011-09-29
引用:漫漫长夜6在2011-8-26 11:33:02写道:原帖
请你调查一下,再发表此言论!!!虽然现在是言论自由的时代,但是也不可以信口开河,什么叫买了几个电脑、几个手机,是你亲眼所见吗?在这公共平台上,讲话请负责!!!
 
 

那就请业委会公开办公费用的明细账目,为什么不能见光?业委会花业主的钱,还不想业主知道,真是既要做婊子,又要立贞节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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