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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明天(11月1时)起, 我社区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社区人口普查员将逐门、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普查登记。

发表于2010-10-31
 人口普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户登记时间:11月1日至10日,普查员将入户进行人口普查正式登记。
    二、入户登记对象:凡是标准时点(11月1日零时)在本辖区内的自然人以及在境外但未定居的户籍人口均属于人口普查对象。
 三、入户登记内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四、入户登记原则:入户登记实行以户为单位采用按现住地和户口登记地双向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现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同的人员,除在现住地进行登记外,户口登记地也必须登记相应信息。
 五、人口普查对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申报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
    请社区广大居民及全体普查对象积极参与和配合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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