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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版规重现一下,请谅解~~

发表于2010-07-14

根据业主们的要求,也为了使论坛更加纯洁,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尽力使论坛成为业主的网上和谐社区,现开始对论坛进行全面的清理。 在清理期间,还请大家支持:

      1、今后凡是涉及广告商所发的广告知识信息请自觉发到“装修广告专区”或“广告专区”,在主版面上的主帖将一律删除,也就是说版面上不允许出现广告商任何形式的主帖。业主如果需要了解,可以从位于本论坛左侧的“装修广告专区”点击进入。

      2、目前还处于开放状态的“装修交流”区,针对现阶段很多业主开始装修,故限于业主发主帖询问(广告商发的主帖、装修知识不计在内),邻居们互相交流,广告商如果参与回帖的话,请紧扣主题,做有用的回答或介绍,不得出现软性广告或联系方式等,一经发现必删,请配合!必要时,我们将取消“装修交流”版块~~

 

发表于2010-07-14

是捜房网有关管理者的规定~~还请各位理解!!

发表于2010-07-19
嘿嘿,支持支持~
发表于2010-07-22
顶一个~
发表于2010-07-22
引用:荒野妖踪 在2010-7-19 14:50:28写道:原帖
嘿嘿,支持支持~
 

 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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