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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年前买下越秀公寓 30多名业主楼收不到钱追不回

发表于2016-12-03

两年多前花113万元买下的公寓,现已过了约定交楼时间一年多,而这房子却不属于自己,房款也无法追回,想到这一点,业主余女士(化名)就心碎不已。

2016年3月18日,本报《黄金楼市》02版曾对云山国际(原云山大酒店)被查封、近30名业主无法按揭和过户的事情进行了报道,如今半年多时间过去了,投资商当初的承诺却未兑现。随着广东省高院近日对广东云山大酒店有限公司(下称云山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下称长城资产)的债务纠纷作出判决,长城资产享有对抵押房屋(云山国际)的优先受偿权,业主们距离收楼、过户的时间似乎更加遥遥无期。据悉,被告方云山公司不服判决,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云山公司年初曾表示将盘活项目

余女士、邝美美(化名)等近30位业主都是云山国际的买家,他们从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陆续购买了云山国际的公寓,建筑面积在30-50平方米左右,总价从70万-110多万元不等。云山国际的投资商云山公司向他们承诺的交楼时间为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然而,眼看2016年就要划上句号,这些买家依然无法收楼、入户。

这是一桩酒店改公寓所引发的债务纠纷。2012年,做小额贷款出身的潘国山及其合伙人收购了云山大酒店,将之改造成公寓,更名为“云山国际”对外出售。“当时他们(云山国际)的广告打得很猛,我就是看到他们的广告才买的。”业主张阿婆(化名)告诉记者,为方便孙子读书,她们家倾尽所有积蓄,于2014年下半年一次性付款购买了一套29平方米的公寓,总价为86万元,没想到钱花出去了,房却不能到手。由于云山公司债务缠身,法院于2015年8月查封了云山国际,业主一直无法办理按揭、入户手续。

张阿婆说,当时云山公司提出每个月返还约4000元的租金直至交楼,她答应了,然而她只收到了两个月的租金就再无下文。从2015年6月开始,其他业主也相继收到了云山公司交付的3000-5000元/月不等的租金,但从同年9月开始就再未收到过。

这一纠纷在今年3月得到发酵。面对业主们的质问,潘国山当时表示将引进广东宏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盘活云山国际项目再继续对外销售,“业主们的诉求都可以协议解决”。他的这一回应给业主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报纸一则资产处置公告揭露真相

当余女士、张阿婆等人还在傻傻等待开发商的消息时,11月2日登在报纸上的一则《资产处置公告》揭露了事情的真相:广东省高院10月对云山公司与长城资产的债务纠纷作出判决,长城资产享有对抵押房屋(云山国际)的优先受偿权。有业主无意中看到此公告,并告诉了其他业主。近30位业主们立即碰头,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商讨对策。

南都记者向长城资产证实了此事。该公司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长城资产2014年8月从工行接下该项目的不良贷款及工程款,云山国际从当时开始就抵押给了长城资产。同年12月,云山国际开始欠息,长城资产为此把云山公司告上了法庭。

与长城资产一样将云山公司告上法庭的还有销售代理公司中原地产。广州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告诉南都记者,中原2014年代理过云山国际项目的销售,约有半年时间,总共卖出二三十套房,至今云山公司仍拖欠中原四五十万元的代理佣金。为此,中原地产于2016年年初将云山公司告上法庭,目前法院仍在审理中。

事实上,根据长城资产与云山公司的债务重组协议,长城允许云山继续销售已抵押给长城的公寓,云山应将销售回款的70%用于偿还重组债务本金,但必须注明为“抵押物销售收入”。业主高先生表示,云山公司表示自己已将销售所得的70%交给了长城资产,但由于未注明“抵押物销售收入”,导致长城资产未能解押这部分房产。而长城资产方也对记者表示并未收到云山公司注明为“抵押物销售收入”的款项。业主高先生对此则提出疑问:长城资产作为重组方,是否有责任对云山国际的销售进行监督?

南都记者随后多次致电广州云山大酒店有限公司法人兰燕求证这些事,但对方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另外,记者拨通了云山公司贷款担保人潘国山的电话,潘称自己只是投资人,并不清楚这些债务情况以及云山公司具体的运作。

交楼遥遥无期业主联合奔走维权

对于与云山公司的房产纠纷,业主也曾尝试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结果却不尽人意。

一次性付清113万元购买了一套37平方米公寓的业主余女士告诉记者,她于2015年年底将开发商诉至越秀区法庭,法院至今仍未判决。据她所知,像她一样起诉云山公司的业主大约有5户左右,其中也有业主已经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但是情况却很不理想。“我这套房总价113万元,其中约45万元是房款,68万元是装修款,这些都是写进合同里面的,其他业主也跟我的情况差不多。有业主虽然胜诉了,但是法院只判云山公司退还房款,而占大头的装修款却不了了之。”余女士说,“对于业主来说,这个结果显然无法接受。退一步说,以云山公司目前的资金情况,能不能拿到退款还是个未知数。”

事实上,业主们也向公安局报过案,但因此事是民间经济纠纷,公安局不便立案。

11月14日,走投无路的业主们一起来到越秀区人民政府反映问题,希望政府能帮助他们维权。高姓业主告诉记者,越秀区府21日组织业主、云山公司、长城资产三方进行会谈,区府代表建议长城资产把云山公司以往所交款项变通作为小业主的涂销款,在债权转让前先考虑解决小业主的房产过户问题,以解决三方纠纷。长城资产代表当时表示会向领导反映越秀区政府的这一建议。南都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发展。

律师说法

建议小业主起诉云山公司

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智强接受采访表示,对于长城资产与云山公司的这场民事诉讼,广东省高院是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定债权人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而此案中,云山国际已抵押给长城,长城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这一点对小业主来说非常不利,建议小业主起诉云山公司,让云山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郑智强还提醒消费者,在买房之前先查开发商的资产情况和房屋的备案信息,尤其是这种酒店改公寓的项目,最好摸清里面的债权债务关系。

各方回应

云山公司:

“有两家上市公司有意盘活这个项目”

云山公司贷款担保人潘国山告诉南都记者,云山大酒店改公寓后,总共大概有六七百套房,但卖出去的不多,大约在几十套左右。对于为何小业主签订了合同、交了购房款却未能解押的问题,他表示并不清楚。

潘国山还表示目前有两家上市地产公司有意盘活云山国际项目,双方目前正在洽谈,“有80%的可能性能谈成”。

长城资产:

“云山公司隐瞒事实,我们是受害者”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的相关负责人接受南都记者采访表示,长城资产接手云山国际时,完全不知道云山国际已将部分房源出售,此后云山国际也并未告知长城方。2015年初,长城资产曾与云山公司一起去房管局核对相关资产,当时房管局出示的证据显示,除了一套房已售并办理过户手续,云山国际没有任何抵押记录和销售记录。“我们也是2015年七八月份才知道有这些小业主的存在,云山公司明显是刻意隐瞒这些事实的,我们完全是受害者。我们也很同情小业主,但长城资产除了对云山公司提起诉讼外,别无他法。”

当问及是否有第三方愿意接受云山国际项目时,上述负责人表示确实有三四家企业表示出兴趣,长城资产也在努力促成此事,但截至目前为止仍未与任何公司达成协议。

中原地产:

“云山公司拖欠我们几十万代理佣金”

广州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接受南都记者采访表示,中原2014年代理过云山国际项目的销售,至今云山公司仍拖欠中原地产四五十万元的代理佣金。至于部分购买云山国际的业主在房管局无法查询网签记录的问题,黄韬表示这是云山公司的责任,与中原地产无关。他解释说,因为网签密钥是掌握在投资商手中的,也就是说只能由云山公司办理,中原地产是无权代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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