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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惊爆:甘肃公检法竟沦为讨债公司?

发表于2012-09-07


     笔者认为,现今一些地区的公检法部门,在处理一些涉及到经济的案件时,完全有可能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而不是维护法律的尊严。一些企业以及法人,都被当成了蛋糕和肥羊,法律也成了他们切蛋糕和宰牛羊的刀具了。

很多案件属于经济纠纷,结果往往是企业破产,这样司法机关到哪搞钱?但是套上“合同诈骗”的罪名后,司法机关也就相当于“讨债公司”了,为债权人效劳,尔后分得一大杯羹。甘肃的公检法就有点脱不开这样的嫌疑了。

袁德校和袁德玉是俩兄弟,开了家利源炼铜公司,因铜价疯涨,金昌人张海年闻风而动,迫不及待的对该公司投资。孰料不久行情下跌!张海年见势不妙,不愿承担风险便单方撕毁协议要求撤资,但是没得逞。不过,他“上面有人”,他辩称自己是被诈骗投资的。

甘肃省公检法当然愿意做这个“讨债公司”了,金昌一审和兰州高院终省,检察院作为公诉方列席。整个过程,法院一味偏信张海年的虚假片面之词,却对袁家俩兄弟提交的证据视若未见。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竟然及其荒唐的判了俩兄弟一个13年一个15年!

结果自然是蛋糕被切走了,羊被宰烹了,公司倒闭了,人也坐牢了!呜呼哀哉!

笔者坚信,袁氏俩兄弟的案件绝不是个案,甘肃公检法的做法也绝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长此以往,要是这种情况愈演愈烈,那岂不悠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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