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固废综合处置厂技术升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2日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委托开展对上海市松江区固废综合处置厂技术升级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2、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上海市松江区固废综合处置厂技术升级工程 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松江区卖新公路506号“松江区固废综合处置厂”西侧二期工程用地范围内。 建设项目概况:松江区垃圾综合处理厂技术升级工程建设一条焚烧线,日处理生化厂残渣和生活垃圾500吨。工程采用国外先进、技术成熟的机械往复式炉排炉,余热发电上网。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缓解松江区日益增长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压力,进一步提高垃圾资源综合理处置能力,有利于改善“松江区固废综合处置厂”存在的环境问题。3、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路490号 邮编:201600 联系人:楼工;联系方式:67721826 Email:sjljcz@163.com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1801号 地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邮编:200233 联系人:贺工;联系方式:021-64085119;传真:021-64083568 Email:heyz@saes.sh.cn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在核实工程资料,确定项目排污源和源强基础上,结合建设地区域环境现状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评价项目建设可行性;结合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公众意见和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现有工程回顾分析、拟建项目工程分析、项目地区环境特征和选址合理性、周边企业污染源调查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环境经济损益分析、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等内容,目的是通过了解工程排污和环境现状,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建设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7、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参与目的是征求附近公民、法人或组织对本项目及当地环境的态度,希望大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环保治理工作。本次公示为第一次公示,公众可通过向公示网站公布的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来电、发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联系方式请见第3、4点。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发表意见应尽可能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今后进行个别访谈。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上海市松江区固废综合处置厂技术升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2日
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委托开展对上海市松江区固废综合处置厂技术升级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上海市松江区固废综合处置厂技术升级工程
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松江区卖新公路506号“松江区固废综合处置厂”西侧二期工程用地范围内。
建设项目概况:松江区垃圾综合处理厂技术升级工程建设一条焚烧线,日处理生化厂残渣和生活垃圾500吨。工程采用国外先进、技术成熟的机械往复式炉排炉,余热发电上网。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缓解松江区日益增长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压力,进一步提高垃圾资源综合理处置能力,有利于改善“松江区固废综合处置厂”存在的环境问题。
3、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路490号
邮编:201600
联系人:楼工;联系方式:67721826
Email:sjljcz@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1801号
地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邮编:200233
联系人:贺工;联系方式:021-64085119;传真:021-64083568
Email:heyz@saes.sh.cn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在核实工程资料,确定项目排污源和源强基础上,结合建设地区域环境现状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评价项目建设可行性;结合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公众意见和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现有工程回顾分析、拟建项目工程分析、项目地区环境特征和选址合理性、周边企业污染源调查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环境经济损益分析、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等内容,目的是通过了解工程排污和环境现状,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建设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7、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参与目的是征求附近公民、法人或组织对本项目及当地环境的态度,希望大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环保治理工作。本次公示为第一次公示,公众可通过向公示网站公布的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来电、发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联系方式请见第3、4点。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发表意见应尽可能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今后进行个别访谈。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