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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限购令有个屁用。该买的不能买,不该买的拼命买的。刚性需求?

发表于2013-01-22

据报道,1名非京籍男子为在北京购房,经房屋中介牵线,与一名刚见面1小时的陌生女子签协议,两人结婚以获取购房资格,男子购房后与女子闪电离婚。女子可获3万元好处费。北京住建委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的政策确实没有说这种状况违法。

此外,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去年12月房价指数显示,54个城市环比上涨,一线城市首现同环比全面上涨,再创2011年4月后新高。

网民认为,在房地产市场回暖迹象愈发明显、外省市人士在大城市购房需求呈现刚性的市场背景下,正常需求虽可能被阻挡,但并不意味着消失,因此楼市健康发展的前提,必须是长效调控机制的建立与有效推行。


发表于2013-01-24

确实挺坑爹的

发表于2013-01-24

最近陕西“房姐”不就是经典案例的吗?

发表于2013-04-18

这不就是穷人和富人的区别

发表于2013-05-16

刚需房能不买吗?

发表于2013-07-02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贫富差距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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