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交流对月亮湾房产开发公司打官司最新信息
- 发表于201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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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03-25
楼主主张权益的想法很不错,但是你忽视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你上述的案例发生的地方是在上海,而你现在需要诉讼的地方是在吴江,说到诉讼与了解有关的法律,其实我们这批业主要远远走在你前面了。地方保护主义,或者说是开发商手眼通天,法律就成了可以恣意的面团。万分之三确实不算高且又是开发商的格式化条款,放在上海,我们的权益自然是不必这样疲惫了,关键是在吴江,于是万分之三也成了过高,在诉讼前的调解中你可以明确体验到法官的意向。
“买卖合同的任何一方如果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都可以向法院作出申请”这是最近几年新的条文。开发商为了撕毁约定,就常常在需要履行约定时利用这样一个程序,自然这个时候法院的认定就成了关键,而且怎么来衡量过高过低,条文里有好几种,一种是按照实际的当地的租金评估,一种是按照银行的贷款利率来计算,前者是开发商最喜欢最省钱的条文,何况他有路子有法道,自然他的申请调整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现在法官的态度已经很明朗了。
要想按照合同的约定除非你在这个地方有当官的亲戚。我们的业主没能抱成团造成一定的影响,现在再想以法律的公正来把上海和吴江来等同,绝对已经是一种幻想了。明确地告诉大家,调解和诉讼,判决和执行,等待我们的只能比开发商的所谓协议好上那么一点点。我们已经抗争了好久了在黑暗面前感觉没有个尽头,无助,疲惫,是我们的感慨,楼主希望你会好运。
- 发表于2011-04-07
4月6日上海新闻综合台18点新闻坊报道了月亮湾房产商违约的消息.
媒体的支持,是对我们的利好消息!
打官司的朋友,目标:按合同赔偿违约金。
团结起来,坚持到底,争取胜利!
- 发表于2011-04-07
以下是吴江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主办的中国吴江网站信息:
请看月亮湾公司的丑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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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吴江市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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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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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04-07
以下均是吴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咨询原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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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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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04-15
上海新闻综合频道关于月亮湾房产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报道
于4月 6日晚上18:30的新闻坊栏目播放
以下是记者报道全文:
女播音员:
陈先生于2007年购买了江苏吴江的一套商品房,可是房子不仅拖了三年才交房,开发商还不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支付给他违约金。
画面
记者:陈先生告诉记者,2007年他和亲戚各自在江苏吴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2008年3月31日以前交房,可房子交付时间一拖再拖,直到2010年12月才通知交房,可是对于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开发商却只同意按当地周边房产的平均租金折算,只有违约金的两成左右。
画面
陈先生:开发商延迟交房,以租金的形式支付违约金,这种情况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
月亮湾房产画面
女播音员:
记者了解到,和陈先生有同样遭遇的上海购房者,一共有100多位,为此,记者走访了当地相关房产公司的负责人,他表示:愿意与业主关于违约金的事情进行协商。
月亮湾负责人:
我们尽量协商解决,还有一部份业主通过法院来调解。
女播音员:
法律界人士表示:既然双方签定了合同,只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业主和开发商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 发表于2011-04-23
请教aleas2009打官司过程经验教训,最好有联系方式。谢谢
请各位交流打官司的进展情况.
我已经向汾湖法庭提交了诉讼,坚决要求按照合同规定赔偿违约金.法官首先要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