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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交房时门巳敲坏,是否可以要求换新,物业讲要开发商同意,请问怎样解决?

发表于2011-04-03
发表于2011-04-04
当然可以要求换,物业的所谓的“要开发商同意”简直就是本末倒置,交一个合格的房子本来就是开发商的必须,它有什么理由同意不同意的?再说了,收房和交房这个环节,物业应该是开发商和业主的中间桥梁,房子有什么问题,别说要业主亲自检验发现问题,即使业主不在场,你物业发现问题和开发商交涉办理也是你的工作,什么叫物业?就是商品房和商品房所包括的所有设施,你作为物业的管理你有着对业主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一个设施结构发现有问题,首先就是你物业的管理和维修,不然你凭什么收取管理费?又凭什么管理维修基金?尽管你是开发商推荐或者还是另有什么样的关系你变成了物业管理,那么管理就是你的重点,房屋的问题就是你义不容辞的问题。请记住你以后的重点是和业主长久的关系,开发商胡作非为,你也就不要跟着为虎作伥了。眼光要远一点,不要在不久的将来,业委会成立后由于你的不负责和不作为,被业主赶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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