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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天与保利物业打官司,我赢了!

发表于2014-09-11

2014.9.11浦东法庭

 

事情原由:自20119月起我们整栋大楼60,61,62的地下安全门损坏,已彻底变形,完全丧失安全防护功能,任何人都可随意出入,根本无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以至于我们的门口常有陌生人来敲门。在这期间,我单元的门被人意图打开过,当时家中只有母亲和婴儿在室内,被吓得不敢出声。我曾多次电话敦促物业应及时修复安全门,同时也递交了书面告知书,但物业无采取措施进行彻底修复。

 

2012.8.9台风大雨,导致我单元大房小房墙体渗水和玻璃幕墙漏水,房内渗水处已发霉变黑。向物业保修后,只修缮了浇筑玻璃幕墙泡沫剂,但墙体渗水至今没有修复。

 

保利物业已违反《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履行服务合同的约定行为,为了维护我方的权益和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为,我依法采取了自我救济手段,20121月起至今拒绝交物业管理费,以实际行动来维护自身权益。

 

判决结果:

今天开庭,我向法官提供了照片和文字信函的证据,法官当庭认定:保利物业违约在先,我方抗辩合理,物业必须在9月底修复墙体渗水和安全门,但同时也要求在物业修复墙体渗水和安全门后,我方也需交物业费,但减免我方需交的总额,这是对物业违约行为的惩罚。法官还同时给我一句非常重要的话,若物业再次违约,我方还是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的。

 

我方赢的理由有3点:

1.       我方有理,物业违约。我方拒绝交物业费2年多,赢下了时间。

2.       少交物业费,即减免我方需补交的物业费总额。

3.       保利物业必须底修复墙体渗水和安全门。

 

故此,业主们,只要我们有理有据,我们必须联合起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怕打官司,在诉求无果后,物业还是不履行他们的管理服务时,拒绝交物业管理费是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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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9-12

物业活该,物业SB。

发表于2014-09-12

好样的!顶!我们要向你学习捍卫自己的权益!希望你的经验能给大家带来启示。


业主们!物业不作为,管理服务差,我们全体业主应该联合起来,要求物业提高管理水平,否则我们有权拒交物业费!

发表于2014-09-12

楼主威武

发表于2014-09-13

喜大普奔喜闻乐见

发表于2014-09-15

向LZ致敬!向LZ学习!维护业主的权利!!!

发表于2014-10-06

干得漂亮,支持

发表于2014-10-12
监督2012,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今天与保利物业打官司,我赢了!”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10-12
监督2012,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今天与保利物业打官司,我赢了!”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10-13

谢谢版主!把我这个帖子放在固顶帖。


我放这个帖子的目是:希望我们小区的业主们要懂得用正当的法律武器来捍卫我们的权益,不要只是旁观和在网上愤怒发帖,要真实的行动来保障我们的权益,维护我们的尊严。只要物业管理没有履行他们应该做的,我们就有权益不交物业费,这是法律赋予我们最基本的抗辩权。告诉物业,我不交物业费,是你们有错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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